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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大石東路路口,綠燈正在轉變為黃燈。
闖黃扣六分你怎麼看?
華西都市報聯合成都市交管局詳解『過黃燈』秘訣
新交規實施第二天,成都就出了路口追尾事故。到底是因為黃燈惹禍還是駕駛習慣不好?華西都市報聯合成都交管部門和物理研究所,從科學角度用公式分析路口該咋過。結論是:控制車速加點剎,『成都式過路口』也可迎刃而解。
123號令實施已有3天時間,目前相關交規內容在市民中和網絡上備受熱議,而其中搶黃燈記6分處罰最受關注。成都城區甚至有車輛因為見黃燈踩急剎導致連環追尾(華西都市報曾報道)。華西都市報聯合成都市交管局,總結了『過黃燈』的幾個秘訣。
『等到黃燈亮起來急剎,肯定是不規范的。最重要的是注意所在路段的限速。』交管部門民警提醒,保持30公裡的時速過黃燈,一般可以很輕松減速停下。『只有加速搶過黃燈,纔會被罰。』
昨日上午在一環路梁家巷路口,華西都市報記者對車輛搶黃燈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觀察。10分鍾時間裡,大多數車輛能都遵守信號燈指示停車,一共只有4輛車搶黃燈衝過路口。據現場交警介紹,這比年前衝黃燈的情況要好很多。
對搶黃燈從嚴的規定,對行人和機動車也是一種更好的保護。梁家巷路口協管員告訴記者,『闖黃限制後,即使有「中國式過馬路」,發生交通事故的頻率,也會下降。』
機動車闖信號燈遭遇『中國式過馬路』,到底危害有多大?公安部的一組數據可以說明情況。
2012年上半年,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因駕駛機動車闖紅燈交通違法數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昇32.5%。2011年,全國因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在這些事故中,衝闖黃燈的比例,佔據不小。從路口黃燈閃爍到紅燈亮起的3秒時間裡,是事故頻發的『致命期』。
過黃燈指南
秘訣1:時速30能輕松停下
為何會出現車輛路口急停導致追尾的情況?民警分析,這是因為車輛的基礎車速很快,甚至超過了城區規定的時速限制,導致剎車距離變長。
目前在成都城區,二環內限制車速為40公裡/小時,二環路至三環路為60公裡/小時,三環路以外放射狀高速為80公裡/小時。此外,紅星路下穿隧道和天府下穿隧道的設計時速為60公裡,因為沒有彎道,也無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乾擾;東城根街下穿隧道有一處彎道,因此限速40公裡。
『在這種限速下,車輛只要臨近路口稍微減速,時速就能在30公裡以下,可以很輕松減速停下。』秘訣2:保持車距路口『點剎』
前車停下後,後車保持怎樣的距離可避免追尾?記者諮詢了成都某物理研究所一名姓劉的研究員。
該研究員介紹,根據勻減速運動剎車距離的公式S=V*V/2a,一輛重量約1噸的普通社會車輛時速40公裡的車輛剎車至停下,剎車距離不到12米。
『如果沒有踩死剎車,則減速度還要小,則相應的剎車距離也會加大,約為18米。因此,在這種速度標准下車間距在36米以上,會相對安全。』
根據計算,如果車時速到達60公裡到80公裡,剎車距離也會從近40米飆昇到超過60米,『這說明,過路口要在60到40公裡的時速以下,高於60公裡出問題的幾率很大。』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鑫攝影陳羽嘯提醒持續黃閃可減速通過
除了在綠燈與紅燈之間出現黃燈亮起的情況,還有一種常見的信號燈『黃閃』狀態。民警解釋,信號燈黃閃和黃燈狀態有所區別,俗稱的『黃閃』是指持續閃爍的黃燈,為閃光警告信號燈,起警示作用。根據《道法》實施條例,閃光警告信號燈提示車輛、行人通過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減速通過。
『因此,黃閃時在確認安全情況下通過,不構成闖黃燈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說。遮擋誤闖可撤銷處罰
除了直接『搶黃』,在行車過程如果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可否免予處罰?按照《道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車保會不會提價?
@看看天上的那一小撮人:我昨晚十二點跟傻子一樣在十字路口等閃爍的『黃燈』變『綠燈』,可它閃了一夜……我哭了……
@重慶衛視丁軍:估計車保要提價了,因為司機們都在想寧可讓保險公司賠修車錢,也不能被扣分重考駕照,唉。
@屁不在響夠臭就行:現在開車隨時都在與交通信號燈兒斗智斗勇,建議給每個交通信號燈兒戴上電子鍾,以便司機決定是油門還是剎車。
@樂活米:大多數人闖黃燈加速,是不是一時半會領悟不了過路口應該一直有減速的基本概念,你知道前面有路口一味加速,突然急剎出現事故那是交規嚴還是你不知路口怎麼減速和剎車?到路口減速的舉動就如此難嗎?如果你還有各種疑問,請參與互動,方式為:1、在華西都市報官方微博相關微博中留言評論,或私信@華西都市報;2、撥打華西傳媒呼叫中心96111;3、進入華西都市網新聞頻道(http://news. huaxi100.com/),在相關文章中點擊『參與話題』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