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無業男子不具備辦理信用卡的資質,卻輕信他人辦理了信用卡。當信用卡透支無力償還時,發現近一半的貸款不知去向。日前,該男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被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9歲的王某是天津人,一直待業在家。2011年5月一天,王某在網上聊天時結識了網友張某。張某稱自己是銀行內部的人,只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就可以辦理額度爲10萬元的信用卡,問王某要不要辦,王某抱着試一試的心態答應了。同年6月10日,兩人在河西區某居民小區見面,王某向張某提供了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隨後,王某填寫了一張某銀行白金信用卡申請表,並按照張某的授意填寫了自己系某商貿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具有南開區某小區一套房產的虛假信息。張某告訴王某,不這麼填就申請不到10萬元額度。
同年7月,張某把辦好的信用卡交給王某。王某把卡交給一家個體代還款公司,該公司分四次付給王某現金55100元后,說卡里沒錢了。王某認爲反正這錢來的很容易,故對剩餘的44900元貸款也未深究。不足三個月時間,王某把55100元揮霍一空。由於王某沒有工作收入,無力償還透支的信用卡貸款,髮卡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王某抓獲。
審查中,王某交代,自己僅從信用卡中取出55100元,其餘的錢並不知道去哪裏了。日前,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對王某批准逮捕。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