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邢東偉通訊員王上求向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管委會原主任、鎮長李驥等人行賄219萬元的養殖戶陳兩安(本報2012年12月25日案件版曾做報道),非法謀取徵地補償款3124萬餘元,近日被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10年至2011年,海棠灣鎮因環湖路等項目徵收了陳兩安的養殖場。爲得到更多徵地補償款,陳兩安多次找到李驥。爲表感謝,陳兩安領到補償款後,分別給予李驥等人好處費共計2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