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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戶主袁厲害在事故現場接受調查。河南蘭考縣4日發生火災事故的現場為當地一民辦收養場所,該戶主袁厲害長期收養棄嬰和孤兒,其收養孩子的場所有兩個,一個在縣醫院後街的獨院內,兩層樓房,另一處在縣人民醫院西邊兩間瓦房。目前和其共同生活的孩子共有34人,男孩21名,女孩13名,其中病殘兒童16名。袁厲害長期僱傭工人,專門負責孩子的飲食起居。事故造成4名孩童當場死亡,3名在送醫院途中死亡。事故原因尚在進一步調查中。 |
1月4日,工作人員在事故現場勘查。 |
這是1月4日拍攝的事故現場。 |
1月4日晚,一名兒童在蘭考縣臨時救助站的房間裡入睡。 |
河南蘭考縣一民辦收養場所的火災,奪走了7個鮮活的生命。當無辜的小生命一個個離我們而去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他們是父母的棄兒,但又是誰讓他們成為社會的棄兒?
這家民辦收養場所直到事發前還收養著34名孩童,戶主袁厲害20多年靠擺攤養育著大批棄嬰和孤兒。我們且不問袁厲害收養這些棄兒是出於善心還是曾被質疑的『收養孩子為騙低保』,但至少有一個事實不容置疑:袁厲害被媒體大量報道,是被公眾所熟知的人物,她在簡陋的條件下收養棄嬰的情況、孩子們的生活環境,當地政府部門沒理由、也不可能不了解。
一群棄嬰被一個本身就生活困難的『愛心媽媽』撫養,這些孩子數年來一直生活在存在安全隱患的空間裡。上天沒有給他們健全的身體、沒有給他們完整的家庭,也沒有政府部門應有的救助。蘭考縣民政局也說了,『根據收養法規定,袁厲害並不具備收養資格』。我們想知道:明知其不具備收養資格,『有關部門』又采取了哪些措施?面對需要幫助的孩子,當地政府部門又做了什麼?為何屬於民政部門救助的棄嬰,要由私人來承擔?
這是一個本可避免的災禍。我們注意到,當地政府也曾承諾采取種種措施『保障袁厲害所撫養孤兒的生活質量』。然而,大火燒出血淋淋的事實是,這些一本正經所謂的承諾只是沒有兌現的『支票』。政府部門在袖手旁觀、孩童們在風雨飄搖中度日,直到這些孩童陋室殞命。
如果當地政府救助行為能夠及時到位,又何苦有袁厲害辦的這種民辦收養機構苦苦支橕?如果民政部門能規范管理民間公益行為,又怎麼會有在簡陋的房屋中養育數十孩童的情況?如果對民辦收養場所安全檢查到位,又怎麼會有這麼多孩子葬身火海?然而,生命沒有『如果』,也沒有重來一次的機會。
救助被遺棄的孩子,是政府的責任。我們必須檢討現行收養制度,通過制度建設亡羊補牢;我們還要認真排查,掌握還有多少被收養的孩子生活在不安全、生活質量無法保障的環境中,保障他們的生活質量;我們也希望各級政府部門能切實履職,不要讓他們成為父母的棄兒後又成為社會的棄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