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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印度孟買,小學女生積極學習防身術。
輪奸案死者男友講述事發經過。央視截屏
印度輪奸案死者的男友4日亮相電視臺,首次詳細講述他和女友的遭遇。他說,凶手在涉案車輛上施加暴力兩個半小時,然後把他們扔到路邊;隨後幾十分鍾,兩名受害人赤身裸體,不斷求救,卻沒有一名路人伸出援手;警方抵達現場,所做第一件事不是救援,而是用半個小時爭論案件屬於哪個片區管轄。
歹徒凶殘
施暴達兩個半小時
印度語電視臺Zee當天播出對這名男子的專訪。因案件敏感,當局和電視臺沒有提供男子的姓名。整個采訪過程中,他坐在輪椅中,右腿因為在暴力襲擊中受傷而綁著繃帶。
這名男子回憶,上月16日晚,他和女友在一家商場看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因為趕時間回家,上了一輛私營公交車,車上已有其他6人。“這是我犯下的最大錯誤,隨後,一切失控”。
上車後,那些人以言語及動作猥褻他的女友。
“我和其中3人打起來,狠狠打了他們,另外兩人用鐵棍打我,”他說,女友試圖打電話報警,那些人搶走手機,把她強行拖到車後,加以強奸。兩名受害人大叫,希望車外人發現;嫌疑人熄滅車內燈光。
“太殘忍,以至於我說不出口……禽獸都不會這麼做,”他說,司機和其他5人“強奸我的朋友,用最殘暴手段捅她的最隱私部位”。
這名男性受害人後來聽到那些人中有人說,女孩死了……他和女友纔被扔到路邊。那時,距離兩人上車兩個半小時。
路人漠然
圍觀一小時未施救
讓這名男子寒心的是,他和女友赤身裸體待在路邊將近一個小時,沒有一名路人給予幫助。
“我朋友傷勢嚴重,大量出血,”他說,“一些人在一旁圍觀,(看到)汽車、摩托車和自行車減速,看看裸體的我們,又加速離開,我不斷招手呼救,那些停下來的人只是盯著我們,談論著發生了什麼,不做任何事。”
男子晚些時候接受法新社電話采訪時補充,一名路人首先發現他們,“卻甚至沒有給我的朋友一件衣服(遮蓋),我們只能等待警察救我們”。
美聯社報道,在印度,多數人傾向於把警察視為“騷擾者”而非“保護者”,案發後不大願意報警。一旦成為目擊者,他們可能被警方拖入一場曠日持久的調查。
警察官僚
爭論案件管轄范圍
三輛警車抵達,這名男子的噩夢卻沒有結束。
他說,他請求提供衣服,但警察們一直爭論該把他們帶到哪裡,案件屬於哪個片區管轄。
“警察沒有載我們上車,其中一人撕了一塊布,讓我遮蓋我的朋友,我也有傷,自己把她抬上車,”他說,“警察沒有把我們送到最近的私立醫院,而去另一家公立醫院。如果不是深夜,交通順暢,我朋友可能那天就死了。”
到醫院後,女友接受救治,卻沒有人理他,他帶著傷、赤身裸體地長時間坐在走廊裡。
“警方把我當作一件物品看待……希望我協助調查,卻沒有給予適當治療,沒有人看到我受到的傷害,”他說,凶案發生4天內,他一直躺在警察局一個擔架上,協助調查。
記者問及當事警察局局長是否應該辭職,這名男子說:“我沒有要求他們辭職,但如果意識到自己沒有履行職責,他們應該自行辭職。”
印度內政部長蘇希爾-庫馬爾-欣德4日說,針對女性群體的犯罪呈上昇勢頭,政府有責任施以“鐵拳”,加以遏制。他呼吁改革司法體系和警察體系加快偵辦類似案件的效率。
反應
電視臺反遭警方調查
印度警方5日說,已經對Zee電視臺立案調查,緣由是這家電視臺播放輪奸案遇害女子男友的訪談節目。
警方4日晚就這一訪談節目對印度語電視臺Zee立案調查。警方說,播出這一訪談節目可能使受害人身份曝光,違反印度法律。
除非得到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庭成員許可,印度法律不允許他人公開強奸案受害人姓名。
警方發言人拉詹-巴加特說,依據印度刑事法典關聯受害者身份公開的條例對這家新聞頻道立案調查。
保護新聞記者委員會5日請求印度當局不要控告這一新聞頻道。委員會亞洲項目協調員鮑勃-迪策說,這是優先順序錯亂的事例。當局報復新聞媒體,不能保護受害人權利。這些新聞媒體揭示那起惡性案件的細節。
相關
印度擬修改相關法律
未成年性犯罪將受懲
印度官員4日說,印度打算修改關聯青少年犯罪的法律,讓未成年性犯罪涉案人受到與成年人一樣的法律制裁。
印度婦女和兒童發展事務國務部長克裡希納-蒂拉特告訴《印度時報》記者,修改後的《青少年司法法案》將規定,年齡超過15歲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嚴重性侵犯罪行,將移交普通法庭審理,而不會免受指控。
2012年12月,一名女大學生在首都新德裡遭6人輪奸,受到嚴重傷害,最終不治喪生。檢方本月3日以強奸、謀殺等罪名指控5名成年嫌疑人,另一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在未成年人法庭接受審理。
警方確認,6名嫌疑人強奸並暴打受害女性,而那名未成年人的施暴程度最甚。青少年犯罪因而成為焦點之一。
蒂拉特說,即使修改法律,也難以追溯輪奸案中未成年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她說,當局將依據現行法律尋求最嚴厲懲罰。
內政部下令配備女警
內政部長蘇希爾-庫馬爾-欣德3日召集各邦首席部長和警察局長開會,商討如何采取措施遏制針對女性的暴力。欣德會後告訴媒體記者,他下令讓新德裡166家警察局都配備女警。
欣德說,他要求新德裡每所警察局必須配備兩名女性副督察和7名女警察。
按英國廣播公司的說法,現階段,新德裡不少警察局沒有女警察。
另外,新德裡市政府采取多項旨在保護女性安全的措施,包括增加夜班巡邏警力、成立專門處理女性投訴的熱線電話。
觀察
陋習不除夢魘難消
因女大學生之死,印度全國陷入悲憤、抗議和反思。一些印度報紙指出,這是“國家的悲哀”。印度首都新德裡被冠以“強奸之都”惡名,印度全國的強奸案也是年年攀昇。個中原因固然很多,但往深處想,恐怕還是印度社會中長期存在的一些陋習和文化糟粕在作祟。
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等觀念在印度極為普遍。過去,婦女基本上一輩子在家相夫教子,很少出去參加工作。在很多印度男性看來,女人是自己的“私產”,到處拋頭露面,成何體統!所以,大量印度女子即便讀了大學,甚至拿了碩士博士,仍不得不委身和依附丈夫,無法在經濟和人身上自主自由。近些年來,印度社會對女性工作的態度有所開放,但女性工作的總體比例依然較低。
由於社會重男輕女,加上女兒出嫁需要豐厚的彩禮做陪嫁,養女兒對窮人來說是“賠本的買賣”,農村裡許多女嬰生下來就被弄死,結果導致印度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在男多女少的情況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男性很可能一輩子找不到妻子,他們中的一些人會鋌而走險,這是導致強奸案節節攀昇的另一個原因。
此外,在男人看來,女性貞操至關重要。許多年輕女子被強奸後不敢報案,怕外人知道自己的“污點”,沒人願意娶她。而在印度有些地方,警察或法庭甚至判決強奸犯娶受害人,真是可笑可氣更可悲!
退一步說,即使女子向警察報案,凶手也被抓,但判決過程經年累月,甚至需要七八年之久,凶手長期逍遙法外,這些都無形中助長了強奸犯的氣焰。此外,一些印度官員甚至國會議員都有強奸女性的劣跡,被曝光後仍逍遙法外,遂使強奸風屢禁不止,甚至愈刮愈烈。
但願這次輪奸案的悲劇,能夠讓印度社會增添新的動力,大力革除社會陋習,摒棄文化糟粕,倡導對婦女的尊重,同時改革司法制度和判決程序。否則,這樣的悲劇還會再三重演,印度女性終難擺脫頻遭強暴的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