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月5日,河南蘭考縣副縣長吳長勝(中)在新聞發布會。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
5日下午,河南省蘭考縣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縣“1·04”私人棄兒收養所火災事故救援及善後處理事宜,公布政府部門允許涉事戶主袁厲害常年收養棄兒的緣由,並承認監管不到位,工作確實存在紕漏。
本月4日8時42分,蘭考縣城關鎮一居民樓發生火災,事故共造成7死1傷的嚴重後果。而發生火災的是當地村民袁厲害的私人棄兒收養所,罹難者均是被收養的棄兒。這些弱小生命的離去以及幸存者的不幸身世引發社會各方強烈關注。
5日下午,蘭考縣副縣長吳長勝出席新聞發布會。吳長勝用“痛心”和“不安”作為開場白。“痛心”在這起火災中逝去的弱小生命;“不安”這起事故暴露出的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袁厲害私人收養棄兒已有26個年頭,而根據中國1991年出臺、1998年修訂的《收養法》的有關規定,袁厲害本人有子女,其經濟能力欠佳,不具備大量收養棄兒的條件,再者,她也從沒有到民政部門辦理過收養登記手續。袁厲害的收養是違法的,但袁的行為為什麼卻能存在26年之久?
吳長勝解釋說,雖然袁厲害不具備收養條件,但考慮其行為是一種關注民生、關心弱勢群體的行動,是一種珍惜生命的行動,是一種社會責任擔當的愛心行動,基於此,政府默許了袁的這種行為。期間,相關部門也采取了一些積極的措施,跟袁厲害講述國家政策,征詢她的條件,想方設法讓她將收養的棄嬰疏導到正規的福利機構撫養。不過政府工作還是做得不徹底。
雖然違法,但袁厲害收養的棄兒中仍然有20人享有農村低保,也就是說,這20人均有當地戶籍。這也成為公眾質疑的焦點。
對此,吳長勝表示,因為孩子多,袁厲害先後多次申請政府救助。考慮到這些孩子的生存需要和袁的經濟承受能力,民政部門纔先後為其家庭辦理了20人的農村低保,公安部門也給部分被收養人員辦理了戶籍手續。
“這不符合規定,但這是愛心之舉,也形成了認同的事實。”吳長勝說,“造成這種局面,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工作中有漏洞,我們監管不力。”
吳長勝還披露,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他們有的在學校上課,有的由袁厲害交他人代管。5日中午,這10名孩子已全部被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
目前,國家公安部已派出專家趕赴蘭考,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袁厲害仍然留置在公安部門配合事故的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