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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巡檢人員發現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廠苯胺罐因輸送軟管破裂發生苯胺泄漏,泄漏發生輻射流域約80公裡,涉及潞城、平順兩市縣在內的28個村莊。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內,引發河北邯鄲市發生停水狀況。
對於民眾關心的為何事隔5日纔通報,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表示並未遲報事故,都是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王一平說,“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序報的,並不是晚報五天。發生了污染以後,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裡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纔需要報,再詳細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據2012年3月山西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
1月5日下午,山西省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並派出專家趕赴現場緊急處理。據山西省長治市宣傳部副部長郝黎華介紹,目前主要是細化處理工作,把流向河北的水源掐掉,避免造成更大面積的污染。排放的部分污染物,也在通過建壩進行攔截,再把污染的水源引到窪裡。
乾涸的排水渠上依然可以看到“污”冰
初步核查泄漏8.7噸苯胺
經過初步核查,位於長治市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苯胺泄漏量約為8.7噸。
據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左右,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苯胺庫區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已發生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具體爆裂時間尚不清楚。
記者6日凌晨在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庫區事發現場看到,爆裂軟管位於一個成品罐的下方,苯胺庫區被高2米左右的圍牆圍著,按常理不會被排入河道,然而由於雨水系統在苯胺庫區出口處的一道閥門松動了,最終導致泄漏。
苯胺泄漏事故發生的排污渠
涉事公司總經理等4人被撤職
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應急指揮部召開媒體通氣會,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處理。
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在媒體通氣會上稱,目前,對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責任人已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天脊方元公司總經理陳建溫、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任勇傑、儲運車間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濤已被撤職。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再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邯鄲稱污染通知“確實有點晚”邯鄲市政府一位負責人告訴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山西方面是否負有污染遲報責任,邯鄲方面不方便表態,“但我們得到通知的時間確實有點晚,這給應急處置帶來很大不便。我們已建議環保部盡快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