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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州】2010年底制定了《關於加強全院各部門對偵查辦案實行聯動監督的實施意見》,要求從案件初查到立案、報捕、偵結、移送起訴、監管監督等環節,形成5部門聯動,部門間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
面對當前基層職務犯罪“窩案”、“串案”多發,智能化程度高、社會干擾因素多等新情況,如何提高偵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山東省青州市檢察院探索建立的“一體化偵查”機制,爲解答這一問題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思路。
“作爲基層檢察院,自偵部門單打獨鬥已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該院檢察長高文軍對記者說,“修改後刑訴法增添了‘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等內容,這對我們基層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來說,既是挑戰和壓力,也是轉變偵查方式的機遇。‘一體化偵查’機制就是自偵工作有效應對修改後刑訴法的重要舉措。”
調配人員,集中優勢辦大案
記者瞭解到,“一體化偵查”機制建立前,該院反貪、反瀆、法警工作由多名領導分管,經常在溝通、銜接、配合等方面出現被動。“爲打破這一多頭指揮的格局,形成‘五指攥拳’,我們從指揮系統入手,進行人員整合。”高文軍告訴記者。
2010年,該院統一調配了辦案力量,反貪、反瀆、法警3個部門由同一名副檢察長分管,反瀆局局長由一名反貪局副局長兼任,建立了以檢察長爲總指揮,分管副檢察長、反貪局長、反瀆局長具體組織實施的一級領導體制。同時,根據辦案需要,下設以辦案科室負責人爲辦案單元的二級領導體制,再根據每個辦案人員的特長,分成初查、預審、取證、偵查技術等若干小組,適時做到整體抽調與選兵點將相結合,一舉改變了過去以科室爲單位分散作戰的方式,凸顯出反貪反瀆雙拳出擊、集中優勢辦大案的作戰思路。
人員的有效整合抓住了自偵工作的“立足點”,實行“線索互通”則成爲該院實現“一體化偵查”的“着力點”。在爭取上級院交辦、轉辦案件線索的同時,該院自偵部門對內與偵監、公訴、控申、監所、民行、派駐鄉鎮檢察室等部門建立了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工作機制;對外加強與紀委、公安、法院、審計、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建立工作聯繫制度和線索移送制度。2011年以來,通過落實兩項制度,該院共獲取職務犯罪線索10餘件。
5部門聯動,在配合中實行監督
該院紀檢組長林建清介紹說:“2010年底,我院制定了《關於加強全院各部門對偵查辦案實行聯動監督的實施意見》,要求從案件初查到立案、報捕、偵結、移送起訴、監管監督等環節,形成5部門聯動,部門間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
該院規定,自偵部門經初查決定接觸被調查對象或決定立案時,經主管檢察長批准,必須馬上書面通知法警大隊、信息技術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和監察室。
“接到自偵部門通知後,我們對辦案工作區進行全面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執行看管任務時如實作好記錄,對出現的違規現象及時進行提醒。”該院法警大隊大隊長陳劍說。
案件偵辦過程中,信息技術科嚴格執行關於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及審錄分離的有關規定,保證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清晰、完整。
結案前,案管中心對辦案過程、辦案期限實行跟蹤、預警,對涉案款物的扣押、凍結、保管、處理過程進行監督,並在案件辦結後組織案件評查。
“我們則對辦案全過程及每一個執法環節都進行跟蹤監督,確保公正執法、廉潔執法、規範執法、文明執法。”該院監察室主任王翠琴向記者介紹。
2011年10月,該院通過5部門聯動,成功查辦了山東省檢察院交辦的青島市公安局楊某受賄案。在各部門的全力配合下,此案從僅有的7萬元受賄證據,發展到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5個罪名,且在整個辦案過程中,內部監督規範,安全防範到位,辦案人員的責任心明顯增強,杜絕了辦案中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案件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辦案預防同步,自偵工作獲得各界認可
“一體化偵查”還帶動了預防工作協調發展。對正在查辦和已經辦結的案件,該院實施重點辦案和專項預防同步開展,辦案中注意查找發案單位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
該院預防科科長楊俊告訴記者:“在查辦案件中我們做到一案一座談,一案一建議,一案一回訪,一案一整改,有效提升了預防效果。”
據悉,2011年以來,該院預防部門共向相關部門和發案單位提出檢察建議38份,全部得到採納;幫助相關部門和發案單位建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160餘條,使這些部門和單位未再發生職務犯罪案件。
有效的預防舉措也爲自偵工作帶來了明顯的促進效果,即受理案件線索明顯增多;發現案件線索的能力明顯增強;偵破案件的時間明顯縮短。
數字顯示:自實施“一體化偵查”機制以來,該院共立查瀆職侵權案件10件10人,徹底打破了該院反瀆案件無實刑判決的歷史;立查貪賄案件25件38人,所辦案件判決的實刑率、重刑率同比分別增加40%和11%,連續3年達到無撤案、無無罪判決、無安全事故的“三無”標準。該院反貪反瀆工作得到黨委、人大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連續兩年在濰坊市組織的羣衆滿意度測評中穩居政法機關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