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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女兒突然離家出走,父母一路追查竟發現,女兒被同爲未成年人的男孩帶到了瀋陽開房。父親找到兩個妹妹火速趕到瀋陽找到孩子,並將開房的男孩一同帶回桓仁縣,準備找其家長說理。萬萬沒想到,回家途中,男孩竟打開車門跳車準備逃跑,結果頭撞地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了。
未成年情侶來沈開房
李海是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村民。2011年7月20日,李海還未成年的女兒麗麗接到了同爲未成年人的男友範某電話。範某電話說要帶麗麗出去玩,麗麗答應後,雙方約定在桓仁鎮見面。二人見面後一起打車來到了瀋陽。
20時30分,範某、麗麗打車來到瀋陽市鐵西區建業路一家旅店二樓開了間房。開完房後,範某帶着麗麗來到鐵西區肇工街一飯店尋找在此工作的老鄉王某,大家約定一起吃飯。吃飯期間,又有三個朋友前來。吃飯過後,範某等人又回到那家旅店開房打撲克。
就在範某等人玩耍之時,遠在桓仁的李家卻因爲尋找不到麗麗而急壞了。原來,就在麗麗離家出走前往瀋陽途中給父親發來一條短信,“說是和對象走了!”李海急忙找來車四處尋找卻一直沒有找到。後來,有人告訴李海,麗麗是被範某帶走的。於是,李海急忙跑到公安機關尋求幫助,結果發現範某當晚在瀋陽鐵西開房信息。
姑姑押着小情侶回家
女兒還未成年,範某就帶她跑出來開房,這還了得?李海找到朋友開面包車一起前往瀋陽找女兒。從桓仁趕到瀋陽需要幾個小時,心急如焚的李海只好給在撫順市順城區的妹妹李娥打電話求助。當時,姐姐李豔正在李娥和男友夏雷的租住處,於是一起先去瀋陽旅店找人。
22時許,三人打乘上一輛出租車急忙往瀋陽趕。途中,李娥給瀋陽一個朋友打電話,讓其幫助查找一下旅店的具體地點。李娥等人趕到瀋陽見到了朋友,並上了朋友們的車前往鐵西區這家旅店。7月21日1時28分,李娥、李豔、夏雷來到了這家旅社找人,遭到了旅店老闆娘的阻攔。
李娥、李豔推開老闆娘,直奔範某所開的201房。李娥、李豔敲了半天房門,範某纔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內,李娥、李豔看到侄女麗麗坐在牀上,雖然穿着衣服,但卻十分零亂。李娥進屋打了麗麗和範某各兩個耳光,拉着麗麗便往外走。
李娥問範某,“你是跟我回家找你父母還是報案?”範某表示願意跟着回家。夏雷上前一手拽着範某的胳膊,一手掐着範某的脖子出了旅店。
男孩害怕了跳車身亡
出旅店後,李娥、李豔帶着侄女麗麗打乘上了一輛出租車,而夏雷帶着範某坐上了李娥朋友的車。在車上,李娥和哥哥李海約定在大東區瀋海熱電廠附近加油站會面。40多分鐘後,李海和孫良乘坐朋友駕駛的微型麪包車趕來,李娥、李豔、夏雷帶着麗麗、範某一同轉乘上了孫良駕駛的麪包車往桓仁縣趕。
車開到撫順後,夏雷有些餓,於是停車找了一個飯店吃飯。吃飯期間,範某呆在車旁溜達,沒有一起去吃飯。飯後,大家先把李娥、夏雷送回了撫順市區後,然後繼續開車往桓仁趕。當時,範某坐在靠左邊車門位置。凌晨6時許,車開到新賓縣永陵附近時,範某的父親打來電話詢問到哪了。
範某父親電話掛斷沒多久,範某就突然拉開了車門跳了下去。見狀,衆人急忙下車查看,發現範某頭部受傷嚴重流了不少血,將其送到永陵縣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經四天緊急搶救,7月25日,範某不幸死亡。經司法鑑定確認,範某系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導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死亡。
李家被追責四人獲刑
案發後,範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了警。李海兄妹三人及夏雷、孫良相繼被依法刑事拘留。2012年5月10日,鐵西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海、李娥、李豔、夏雷、孫良非法拘禁向鐵西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範某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要求依法從重追究李海、李娥、李豔、夏雷刑事責任,四人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145萬餘元。
鐵西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李海、夏雷、李娥、李豔共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系共犯。夏雷、李娥、李豔在旅社找到麗麗及範某後,對其實施了毆打及強制帶上車的暴力行爲,在加油站換車時,李海有言語威脅行爲,這對尚未成年的範某來說造成了精神上的恐懼和壓力,把範某的全部行爲聯繫起來看,從客觀上限制了範某的人身自由,且造成了其跳車致死的嚴重後果。
法院審理認定,李海、夏雷、李娥、李豔賠償範家醫藥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0.5萬元。同時,法院判處李海有期徒刑十二年,夏雷有期徒刑十一年,李娥有期徒刑十一年,李豔有期徒刑七年。孫良因積極賠償取得範家諒解而獲得輕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