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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有不少的“袁厲害們”仍行走在“違法愛心”的路上。《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顯示,中國每年約有10萬名兒童被遺棄。目前,中國還缺乏一個能有效防範、打擊、懲治棄嬰行爲的機制體制,以最大程度減少避免棄嬰現象的發生。此外,面對被遺棄的大量棄嬰尤其是那些殘疾棄嬰,也缺乏一整套全面完整的救助保障制度。
根據目前的撫養標準,機構撫養的孩子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兒每個孩子每月600元,不分城市和農村。不過,這些福利嚴格依據中國的戶籍制度和民間組織的註冊管理制度。這也意味着,一些被遺棄而沒有戶籍的“孤兒”,或被非註冊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都無法享受社會的各種福利。
因此,廣東恤孤助學會在近年的慈善行動中發現,在一些貧困地區尤其是鄉村,有些孤殘兒童被好心人收養,但因非法,孩子們無法獲得起碼的醫療、教育等保障。志願者們幾經周折,爲受助的孩子取得戶籍後,想獲得相應的救助等仍需做大量的後續工作。面對龐大的被遺棄兒童,一些草根民間慈善組織做了大量幫扶、救助等工作。而現實中,這類組織卻面臨身份難以認同、組織化、信息資源、社會資源缺乏等的困境,其功能發揮受到諸多掣肘。
在官方層面,中國之所以尚未在孤兒收養方面向社會敞開大門,也有一些短時間內難以徹底解決的問題,有民政部門官員坦言,如果向社會全面放開孤兒收養,政府實難監管,一些販賣兒童,販賣人體器官等違法行爲也會將有空可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