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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省政府官方網站發佈《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披露今後3年醫改攻堅的一系列措施。其中,今年成立醫院管理局,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廣受關注。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就醫改而言,公立醫院作爲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而改變管辦不分的舊模式則是重中之重、難中之難。具體來看,方案中所說的“管辦分開”就是行業監管與舉辦職能的分開,以期合理確定政府不同部門之間、政府與公立醫院之間的職責範圍,強化政府監管,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責任。
回到現實,剖開公立醫院這隻“麻雀”,便會發現各種躲在“管辦不分”掩體之下的“貌合神離”,在公衆的眼中,通常都認爲是衛生部門在辦醫院,其實很多部門都有“入股”——發改部門管規劃,財政部門管財權,組織部門管人事……這樣的結果就是,分蛋糕的時候都無比熱心,可是到了改革、割肉的階段,要麼故不作聲,要麼暗中阻塞。
要真正實現“管辦分開”,首先,要摘掉公立醫院處級、廳級甚至部級的“官帽”,讓醫院之間只論醫術高低,不論級別上下;其次,相關主管部門要實現“裁判員”到“監督員”的轉變,更不能當“運動員”,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醫院領導職務,少些“私交私利”才能凸顯“公立公益”;再次,新管理部門要職責明確,否則設立一個新部門,只會增加行政成本、消耗公衆期待。
所以說,“管辦分開”不是利益切割,更不是卸責藉口,有關部門還應在醫患關係複雜矛盾多發、醫院過度逐利運營失範的情況下,多一點積極作爲、主動擔當。畢竟,“管辦分開”甚至整個醫改是否成功,終要看其結果是否促進了公立醫院的服務能力、效率和質量,是否讓患者看得起病、治得好病。 (李千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