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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稀銀2013年1月1日起,新交規“闖黃燈罰6分”正式實施。新交規正式實施也再次引發民衆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有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麼黃燈就失去其意義了,乾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信號燈。(1月2日《新京報》)
這個被稱爲史上最嚴厲的交規,其實在實施之前就飽受質疑,而在實施首日甚至受到大面積謾罵。但我想提請公衆注意的是,不管是被稱爲的網友之聲,還是媒體觀點,幾乎都不見行人和中間組織的看法,不能不說存在選擇性爭議的傾向。
令人遺憾的是,以往類似嚴厲交規,不管是積極維護者還是竭力反對者,無非是駕駛員與交管部門的“拉鋸戰”,很少甚至就幾乎聽不到行人的聲音。客觀上行人一方過於龐雜不便蒐集他們的意見,但主觀上還是有關各方缺乏對行人的足夠尊重,最終導致行人的聲音被淹沒,甚至被嗆聲,令其無法在主流媒體上發聲,也很難被決策者所傾聽與接收。
我們不妨回到“闖黃燈罰6分”的嚴規上,現在反對的都是車友,所謂的網友也都是具有一定話語權的“有車一族”,媒體在選擇網友觀點或者街頭採訪時,似乎也不太在意行人的看法。難道這項新交規行人的感受真的不重要了嗎?當然不是。
據說在國際上黃燈警示的作用十分明顯。在他們的交通文化中,車輛到路口就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我們不知道這是否是交管部門此次強調“闖黃被罰”的初衷,“有爭議就有改革的空間”,最終修訂與完善與否,其根本出發點還應該是引起人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其核心是引起機動車駕駛員對行人安全的足夠認識。
同時,如果此前沒有在行人中足夠徵集意見的話,那在實施後不妨也顧及到這個龐大羣體的反應,交管部門值得深入行人當中廣泛傾聽他們的意見,媒體在發表報道或觀點時也應不忘行人之聲。我們懼怕的是,交管部門和媒體因爲此新規有助於行人安全而偏偏就不願意徵集行人意見,而當把包辦也當成是尊重的話,那最終的保障很可能會事倍功半,乃至得不償失。(摘自《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