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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市各級工商機關以監管方式創新、加大執法力度爲主線,着力在提升經營主體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強化食品質量監控和營造良好監管環境上下功夫,切實維護了流通市場食品安全秩序。
一、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及分析
截至目前,我市食品流通經營主體實有48580戶,同比增長27.36%(因濱海新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轉,本文所有數據均不含濱海新區數據)。
(一)按主體類型劃分情況分析:食品流通經營企業(含內、外資企業)實有10809戶,佔22.25%,同比增長37.26%;個體食品流通經營者實有37765戶,佔77.74%,同比增長24.78%;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有6戶,比去年同期增加3戶。食品流通經營主體發展呈現三個特點:一是我市食品流通經營主體仍以個體工商戶爲主導。二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爲一種新型業態,總體還是發展較慢。三是我市食品流通經營主體增速較快,且企業增速快於個體經營者。
(二)按許可類型劃分情況分析:在48580戶食品流通經營主體中,持有效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實有43377戶,佔89.29%,所佔比例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6.78%;持有原衛生許可證的實有5203戶,佔10.71%。自《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以來,我市絕大多數經營者申請取得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三)按經營方式劃分情況分析:在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43377戶經營主體中,從事食品批發的實有1989戶,佔4.59%;從事零售的實有28348戶,佔65.35%;從事批發兼零售的實有13040戶,佔30.06%。在流通環節食品市場中,主要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僅佔不到1/20。因此緊緊抓住食品批發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義務的落實,對流通環節食品“來源合法、流轉清晰、去向可控”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二、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質量檢測基本情況分析
2012年,全市流通環節已完成67個品種1787個批次食品的抽樣檢驗,合格率爲95.24%,比2011年提高0.93%。
(一) 2012年流通環節食品質量抽樣檢驗情況及分析。①按抽檢地區劃分:城市地區抽檢食品800個批次,合格率爲97.88%,比2011年提高0.66%;城鄉接合部抽檢食品467個批次,合格率爲94.22%,比2011年提高0.35%;農村地區抽檢食品520個批次,合格率爲92.12%,比2011年提高2.83%。②按抽檢場所劃分:商場超市內抽檢食品1372個批次,合格率爲95.41%,比2011年降低0.04%;食品批發戶內抽檢食品222個批次,合格率爲95.95%,比2011年提高7.34%;食雜店內抽檢食品193個批次,合格率爲93.26%,比2011年提高4.75%。③按抽檢食品種類劃分: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等兒童類食品470個批次,合格率爲100%,比2011年提高2.71%;抽檢方便麪、膨化食品、運動、功能性飲料等休閒類食品524個批次,合格率爲95.99%,比2011年提高5.08%;抽檢糉子、月餅、糕點等節日類食品582個批次,合格率爲93.99%,比2011年提高0.17%;抽檢食用油、食鹽、醬油等副食調料類食品211個批次,合格率爲86.26%,比去年降低4.04%。
(二)食品質量抽樣檢驗的特點。2012年,我市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呈現以下特點:①食品抽樣檢驗整體合格率進一步上升。②從抽檢的地區來看,三種地區的食品合格率比去年均有所提高,但農村地區的食品質量水平較其他地區更令人擔憂。③從抽檢的經營場所來看,商場超市的食品合格率比去年有所下降,而食雜店合格率仍爲最低。④與2011年相比,副食調料類食品合格率依然最低,且下降幅度明顯。
三、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案件情況分析
(一)近年同期食品安全案件情況。2012年,全市各級工商機關共查處食品安全案件767件,同比增長89.38%,罰沒款爲492.3萬元,同比增長122.15%,共查獲涉案食品68225.82公斤。隨着工商系統大監管、大執法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執法辦案意識逐步增強,查辦食品安全案件數量和罰沒款總額均呈明顯上升態勢。
(二)食品安全案件類型分析情況。在全部食品安全案件中,商標侵權最多爲243件,佔全部案件的31.68%;過期變質食品案件爲191件,佔全部案件的24.9%,主要是經營者食品經營自律意識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或者未按法定標準貯存食品;食品質量案件爲116件,佔全部案件的15.12%,主要是食品內在質量問題,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是查處此類案件的重要手段。
(三)食品安全案件區域類型分析情況。按照區域分類,農村地區發生並查處的食品安全案件最多爲306件,佔案件總數的39.9%。這表明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問題較多,仍然是當前我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食品安全案件經營主體分佈情況。食雜店涉案數量最多,所佔比例最高,分別爲482件和62.84%,其中涉及過期變質性質的案件爲145件,佔所有食品安全案件的18.9%。食雜店仍爲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三三”工作機制。①堅持三級教育培訓。對內,市工商局抓好食品監管機構負責人綜合能力和快速檢測二級師資骨幹力量的培訓,各分局抓好食品安全一線監管人員的執法能力的培訓。對外,堅持三級培訓機制,進一步提高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自覺性。②建立完善三級監管檔案。確定了食品安全監管檔案管理標準,建立了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檔案,形成了日常巡查定期歸檔,經營者分類建檔、整治行動專項建檔的管理模式,實現了監管的痕跡化、精細化。③完善三級監督檢查機制。確定並實施了市局半年一督查、年度一考覈,分局月暗查、月評議、月回訪的工作機制,強化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和工商幹部網格監管責任的雙落實。
(二)探索三位一體監管方式。①推行食品安全專職監管員隊伍建設。以寧河分局爲試點,探索食品安全專職監管員制度。下一步,積極推動全系統食品安全多模式監管隊伍建設工作,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②推動食品可追溯體系建設。以河北分局爲試點,試點推行食品可追溯體系建設。積極推動食品可追溯電子監管平臺建設,開發食品可追溯電子軟件系統,下一步將在大型超市、食品批發商、乳製品企業駐津分公司等源頭經營者試點使用。③推進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建設。以寶坻分局爲試點,開展了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建設試點工作。下一步,以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被列入2013年市政府20項民心工程爲契機,全面啓動示範店建設工作。
(三)查處違法案件與行政指導並舉。在實際工作中,堅持教育規範與行政處罰相結合,推行“教育—警告—處罰”的三步式管理模式,對食品經營行爲中的不規範、不到位等輕微違法問題,通過約談提示、規勸告誡、公告公示等方式,大力開展行政指導,督促整改和自律。對嚴重違法行爲,決不姑息,嚴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