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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乾)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覈辦法》,根據考覈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確定了節水“紅線”和階段性目標,考覈結果將作爲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依據。
據瞭解,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根據考覈辦法,考覈內容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
考覈評定採用評分法,考覈結果劃分爲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覈結果爲“不合格”的地方政府,應向國務院做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