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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對派議員9日在立法會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樑振英,議案遭到大多數議員否決。但港媒認爲,該事件意義非同小可。這是1997年香港迴歸以來,有議員首次啓動香港《基本法》的彈劾特首機制,令樑振英成爲首位有這項不光彩紀錄的特首。香港《大公報》9日發文批評稱,立法會已成爲反對派打壓對手的政治工具。
香港《明報》網站9日報道,當地激進反對派組織——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樑國雄等27名議員9日向立法會提出彈劾樑振英的議案。樑國雄表示,鑑於立法會全體議員有不少於1/4聯合動議,指控樑振英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爲,並拒絕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辭職,故要求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以調查樑振英的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爲。不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批評,議案內容不符合《基本法》對彈劾特首的嚴格規定,樑振英處理住所違章建築時雖然有錯,但不構成嚴重違法或瀆職,反對派的目的只是羞辱樑振英。港府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也表示,特首已就違章建築問題再三向市民致歉,而在距離發表施政報告不足一週,港府應該集中精力處理貧窮、房屋、人口老化和環境等問題,因此堅決反對議案。由於所有建制派都反對彈劾,議案最後被否決。
因私宅違建等問題,香港反對派最近頻繁要求彈劾樑振英。香港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介紹說,假如彈劾議案獲通過,立法會便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調查委員會,就有關指控進行調查。如果委員會認爲指控屬實,而立法會以全體議員2/3多數通過,便可對特首提出彈劾,報請中央決定。
香港主要輿論則對反對派提出批評。《文匯報》9日發表社評稱,樑振英將於下週公佈其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在社會各界聚焦施政報告、積極向政府建言獻策時,反對派議員卻繼續挑動政治爭拗。但樑宅僭建是無心之失,事件並不涉及誠信,更與“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爲”風馬牛不相及。反對派提出彈劾不但是濫用機制,更是意圖干擾特區政府施政,轉移社會對施政報告的聚焦,妨礙各項有利經濟民生的政策落實,這種行爲損害香港市民福祉,不得人心。
《大公報》9日也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僭建在港並非“大事”,樑振英在僭建問題上處理、響應有不足亦非“死罪”,從社會和市民利益角度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其承認錯失之後給予空間和機會,讓樑振英及其團隊集中精力和時間施政,用成績和事實來回饋社會、回報市民,而不是天天“僭建”、日日“交代”。反對派的目的不是爲樓宇安全、更不是誠信和公義,他們死揪不放的唯一原因是樑振英得到了中央和“中聯辦”信任支持。反對派要挑戰的不是僭建和樑振英個人,而是“一國兩制”和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