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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近日下發《關於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主動做好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工作,用一個月時間,組織力量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全國大排查,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針對蘭考慘劇而出臺這麼一個通知,固然可以視爲亡羊補牢,但也要提防負面作用。什麼負面作用呢?就是有些地方舉着這個“通知”的尚方寶劍,一刀切地一律取締非法民間收留場所。
一些民間收留孤兒的場所以及其他的民間愛心“機構”,雖然是沒有正規的開辦手續,但不得不承認,它們是正規場所嚴重不足的補充。正像袁厲害所做的,如果沒有她的“非法”,可能更多的孩子早就夭亡了。
一把大火,讓我們看到了“非法”,但更讓我們看到了“無助”。在接下來的全國大排查中,有關部門千萬不要僅看到這些場所的“非法”,更得看到這些場所的“有益”。既然是有益的,那麼爲什麼不盡最大努力把他們“洗白”,變成合法的呢?
但是,如果一要變成合法的,就意味着繁雜的手續、不斷的交費,那麼再有愛心的人恐怕也會望而卻步。取締“非法”很簡單,培育合法卻不容易。因爲這需要政府部門出力、讓利甚至多掏錢,實際上是給自己添麻煩。但只要想想那些孤獨無助的孩子們,再難也要堅持下去。(文/東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