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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廣闊
1月8日,鄭州一個母嬰店店主拿出5萬多元衣物進行義賣,為的是幫助一個雙胞胎寶貝女兒都是腦癱的不幸媽媽。令店主沒想到的是,當天上午一開門,這些衣服近乎遭『哄搶』,一些顧客抱著一堆衣服,在捐款箱中投下10元、20元,還有的只投下幾個1元硬幣……(1月9日《大河報》)
在義賣現場,有人直接捐助了幾百幾千元錢,卻沒有拿走一件衣服;但也有人抱走了成堆的衣服,卻只往捐款箱中投下幾枚硬幣。對於前一種人,我們理應報以崇高的敬意,因為他們是真正具備愛心意識,真正想為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和身處困境的當事人以救濟和幫助的人。但是對於第二種人,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呢?從表面上看,他們不過是合理利用了『游戲規則』,因為舉辦慈善義賣的店主,之前就聲明了『衣服隨便拿,錢隨便給』。
從這個角度來說,義賣活動的組織者,顯然有考慮不周的地方,但是說到底,她的這種考慮不周,不還是出於對人性的樂觀,對社會慈善事業的信心嗎?個別人抱走成堆的衣服卻只留下幾塊錢,把一次奉獻愛心的機會當成了佔別人便宜的機會,只能證明他們內心愛與善的缺失,責任意識與互助意識的缺失。
如果你自己沒有愛心意識,缺乏慈善精神,不能對社會的公益慈善事業做出屬於自己的貢獻,最多只說明你內心的愛心意識需要喚醒,別人也不會因此而對你另眼相看,更不會出言指責。但是,如果你自己沒有愛心,卻通過自己的言行去做損害社會愛心事業、破壞慈善義舉,那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換言之,我們可以容忍一個人暫時沒有愛心意識和慈善精神,但是卻無法容忍他去破壞別人的愛心事業。
這些在義賣現場扔下幾個硬幣就抱走一堆衣服的人,無疑正是自己沒有愛心,反而去傷害別人愛心的人。對於這樣的人,不但要教育,要引導,更應該給予道義上的譴責。他們的行為,非但無法對身處困境中的人有所幫助,而且已經成為這個社會的一種『負能量』,起到的是一種反面榜樣的作用。希望網友們的一致譴責和聲討,能夠對這類人有所警示,能夠讓他們有所醒悟,見賢思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