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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籌集高消費錢財,竟重操舊業,多次深夜入室盜竊作案。
李某是河北省人,曾因多次入室盜竊作案,於2001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1年初,李某刑滿釋放後,到天津謀生,通過勞務中介進入一家服裝公司打工。其間,結識女同鄉王某,後兩人建立戀愛關係。爲滿足自己和女友的高消費,李某重操舊業,在“汲取”被抓判刑的“經驗”上,李某多次在夜深人靜時流竄到居民家盜竊作案,並在第二天變賣贓物。多起盜竊案案發後,公安寧河分局刑偵四大隊展開偵查,調取監控資料,確定李某涉嫌案情。今年1月3日,公安寧河分局在開展集中清理清查統一行動中,及時抓獲李某,李某供認了多次入室盜竊作案的詳情,涉案價值2萬餘元。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