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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靖通訊員馮京晶)出演《金陵十三釵》的李純,近日被北京新畫面影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訴由是簽訂了爲期8年的經紀合約,可不到兩年的時間,李純就單方向發出瞭解約通知。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據新畫面公司稱,該公司與李純簽訂了爲期8年的經紀合約,自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合約約定,新畫面公司具有獨家的洽談和簽約資質,併爲李純提供了出演張藝謀的電影《金陵十三釵》中重要角色的機會。但李純在合約期內,未經新畫面公司同意,多次擅自參加對外演藝活動,違反了合約的約定。
去年9月17日,李純單方向新畫面公司發出解除合約的通知。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於是新畫面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確認李純單方解約的行爲無效,並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合約。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