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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了獨生子女證之後,還要到社區或街道去申請,填好申請表,在夫妻雙方單位蓋章後上交,纔能列入財政撥款的人數統計。
獨生子女費佔個人年收入比例逐年下降
區區5元獨生子女費,錢雖不多卻代表著一個公民為國家作出的貢獻,日前本報報道的《獨生子女費標准30年未變》在讀者中引起了不小的反響,不少市民通過微博和電話表示,他們雖然也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卻從來沒有領過獨生子女費,沒領到的獨生子女費到哪裡去了?是否可以補領?單位不發是否被截留?針對讀者反映的情況,記者繼續對獨生子女費的問題進行了調查。
不可以補領
沒發下去的錢上繳財政
沒領到獨生子女費的情況似乎在本市相當普遍,讀者劉女士告訴記者,她的戶口一直在西城區,孩子出生之後辦了獨生子女證,在街道領過兩年的錢,後來她家在豐臺買了房子搬過去住,但是沒有遷戶口,看到本報報道纔想起領獨生子女費的事情,到現在已經5年沒領過了,問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卻被告知『沒領的一律不補發,得重新申請。』劉女士很疑惑:『這個獎勵的錢是我應該得的,為什麼不能補發?我的錢去哪裡了?』
記者詢問了多個區縣的計生辦,答復均為『不能補發。』並稱有相關規定。記者查詢《北京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裡面提到:『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一名街道計生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劉女士的這種情況比較多,人戶分離現在很普遍,居委會不掌握,電話也聯系不上,如果她自己不主動來領的話,那這筆錢就發不出去。
那發不出去的錢去哪裡了呢?豐臺區計生辦的一名工作人員回答了這個疑問:『這筆獨生子女獎勵費是專款專用的,即使沒發出去也不可能挪作他用,每年我們統計好發放的人數,上報給區財政,財政部門撥款下發,沒有發出去的年底會上繳財政,因此不可能補發。』
記者了解到,由於拆遷、搬家等原因,很多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離開了戶口所在地,大多數居委會發放獨生子女費都是半年或一年發一次,在轄區貼出告示讓居民自行來領取,不在這裡住的居民自然無法及時前來,又無法一一聯系,錯過了發放的時間很可能無法補領了。基層單位對上報人數這個事情也比較頭疼,因為現在人口流動太大,人數難以掌控。
要領先申請
光有獨生子女證沒有用
在讀者的反饋中,記者發現很多沒領到獨生子女費的市民屬於『自由職業者』,按照規定,只有失業、無業人員纔可以在社區領取獨生子女費,而沒有固定單位,卻又不算失業的『自由職業者』該到哪裡領錢呢?
林女士就是這樣一名自由職業者,她說:『我從學校畢業之後就沒有在正式單位工作過,生孩子之後在街道領了獨生子女證,但是卻從來沒有領到過錢,現在孩子已經6歲了,最近我到社區去問,他們問我是不是失業無業人員,我說不是,他們就說我這種情況不歸社區管,那我應該歸哪裡管呢?』有人建議林女士在社區辦理一個『失業證』,就可以得到這個『身份』,可林女士堅稱自己一直工作,只不過沒單位,稱『不想丟這個人』。
記者詢問了多個區縣和街道的計生部門,終於得到了對於『自由職業者』的一個說法。他們這個群體確實是當初制定政策的時候沒有考慮進去的一個情況,在上世紀70年代末,幾乎每個人都有單位和歸屬,不存在『自由職業』,而現在,這個群體卻越來越龐大。西城區一個街道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已經有了對自由職業者的相關辦法:『關鍵不在於是否無業,而在於他把檔案放在哪裡,很多自由職業者一般把檔案放在人纔中心,如果是由單位存檔,不歸我們管,如果是個人存檔,可以拿著個人存檔證明,獨生子女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這名工作人員還特別指出,很多拿到獨生子女證的父母說自己領不到錢,其實是有一個誤區,領證之後還要到社區或者街道去申請,填好申請表上交,纔能列入財政撥款的人數統計,否則光有證也沒用,因為這個錢根本就沒撥下來。『這是因為現在情況隨時變化,有的人去年有單位,現在沒有了,有的人失業幾年又找到工作了,所以他要自己提出來,我們纔能上報。』
相比於自由職業者,在發放獨生子女費的問題上,解決起來更為困難的其實是一些下崗職工,有的人真的無業卻仍然領不到這筆錢,『按規定,職工的獨生子女費是由單位來發放,下崗後,單位也應該將下崗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向職工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移交,但事實上很多單位沒有這樣做。』對此,社區計生部門也沒辦法。
發放有點亂
有人不知該領有單位不知該發
在讀者反映的情況中,領不到獨生子女費最多的還是企業員工,有市民質疑:『這是國家獎勵給我們獨生子女父母的,企業違反國家的規定,不發給我們,這筆錢是否被企業截留了?』那麼企業的獨生子女費到哪裡去了呢?
記者在《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管理發放辦法》的規定中查到相關條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支付;屬於企業職工的,由企業支付。』也就是說這筆錢由企業自己出,應該列入企業成本預算作為職工福利的一部分,因為不是撥款,因此不存在『截留』的問題,但事實是,在一些企業,這筆錢被不聲不響地抹掉了。
計生部門處理最多的關於獨生子女費發放的投訴來自企業職工,然而處理起來卻很無力,記者看到西城計生委對一名投訴者的網上答復:『集體存檔在人纔的,由集體存檔單位發放獨生子女費,可進行勞動仲裁或上法院起訴。』為了每月5元錢去打官司,相信不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豐臺計生委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投訴之後,曾經到一家外企去督辦,要求企業給職工發放獨生子女費,接待人員態度十分囂張,稱:『誰投訴的?我們這就去人力資源部解聘他!』他們表示:『國家沒有發給我們這筆錢,如果讓企業自己出,我們的工資比一般單位高好幾倍,難道還彌補不了那5塊錢嗎?』遭到這樣的搶白,計生部門以後就很少去企業督辦了,『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說了人家也不聽,一點用沒有。』
而企業表示『這筆錢已經發了』,一外企高管說:『我們是把職工各種福利補貼算在一起的,其中就包括獨生子女費,只不過沒有列項,其實實際發的比那5元多多了。』這筆錢,在一些企業,成了一筆算不清的賬。
屬稅後福利
一年區區60元拿到手裡不簡單
一直在呼吁提高獨生子女獎勵標准的政協委員張東昇表示,他們在調研中也聽到過類似問題,『發放的情況確實比較混亂,主要是和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相比,社會發生了很多變化,企業改制,職工社會化管理,自由職業者大量出現,都是當初制定政策的時候沒有預計到的,這個執行了30年的政策確實應該與時俱進了。』
張東昇委員認為,一旦提高獨生子女獎勵,這些問題會變得更加突出。市人口計生委的負責人表示,市人口計生委正准備向政府提出建議,提高對獨生子女家庭在各方面的獎勵標准,其中,也包括獨生子女費,提高的具體額度,要看財政的承受能力,『盡可能提高幅度大一點』。由此可見,提高獎勵只是個時間問題。
據了解,上海在去年已經把獨生子女費提高到每月30元,在市民和用人單位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一些普遍性的問題,上海已開始一步步得到解決。例如,對於人戶分離的居民無法及時領錢的情況,上海計生委的做法是『有些街道會建立一個賬戶,遇到部分居民不來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用,就會暫時替居民保管這筆費用,但是會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居民前來。』
而對於一些企業『獨生子女費包括在其他福利津貼中』的說法,上海計生委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將獨生子女費作為稅後福利發放,而且單獨列明,既避免給員工造成新的稅負,同時也讓員工拿得明明白白。』
雖然有了法規,但是執行仍有難度,張東昇委員告訴記者:『問題的癥結在於,人口計生委不擁有對企業的執法權,對於不按政策執行的企業無法進行處罰,這就是部分企業不怕員工投訴、不願為這筆費用買單的原因。』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通過人口計生委、勞動監察部門、企聯、工商聯的多方聯席會議制度,如讓勞動監察部門介入相關企業的違規行為,對企業進行處罰。此外,也可利用網絡輿論的力量,將違規操作企業的名單在相關部門網站上對外公布。
『錢雖然不多,但這也是國家對百姓的一個承諾,不應該是一筆糊涂賬,應該在發放監督上更加公開透明。』張東昇委員表示,還將繼續為此事呼吁。 J024宋溪制圖H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