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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谷鶯記者孫雲)爲挽回感情,江西男子黃某專程來滬向前女友陳小姐要求複合,被拒絕後竟揮刀相向,造成女子重傷。黃浦區法院判決黃某犯有故意傷害罪,鑑於其有自首和案發後積極賠償並得到被害人諒解的情節,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6歲的黃某於2010年經人介紹認識陳某並相戀,2011年2月,陳某以性格不合爲由提出分手,然後獨自來滬打工。黃某不願分手,不斷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向陳某提出複合,陳某始終沒有答應。
2012年8月,黃某專門到上海,找到陳某工作的按摩店,並指定要求陳某爲其提供足浴服務。其間,黃某軟硬兼施要求複合,可是陳某始終一聲不吭。黃某非常惱火,從座位上躥起,摸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刀刃刺中陳小姐頸部,並趁亂逃跑,後來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經鑑定,陳小姐的傷勢構成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