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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英潮)記者從市稅務部門獲悉,本市開始徵收2013年度車船稅。本市車船稅納稅方式包括由保險公司代收代繳、納稅人自行申報等四種。對於購置的新車船,稅務部門規定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
據悉,2013年度本市車船稅的具體納稅額爲:乘用車(覈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1.0升(含)以下的每輛27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輛39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輛45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輛9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輛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輛3000元,4.0升以上的每輛4500元。商用車中的中型客車每輛960元,大型客車每輛1140元,摩托車每輛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