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升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是這次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強調的重點能力建設之一。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要努力把握現代新聞傳播規律,積極構建和完善輿論應對機制,加強社會溝通。
最近,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了加強“五個能力”建設的重大命題,其中之一是“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要求人民法院要順應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堅持依法辦案,加強社會溝通,讓人民羣衆看到並深切感受到公平正義。
網絡是把“雙刃劍”,在以空前的廣度、深度、強度對司法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同時,又對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具有天然的侵犯性。近年來,一些案例經過網絡熱炒後,影響着法院的審判,衝擊着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有鑑於此,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尊重民意、關注民情、傾聽民聲,切實加強社會溝通,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尤爲重要。如何加強社會溝通?筆者建議應重點放在三個方面。
要增強危機意識。以前案多人少、大案要案、難案骨頭案給法官造成了很大壓力;現在,情緒性網絡輿論,已成爲法官主要壓力源。一些案件,的確做到了嚴格依法辦理。可是一旦在網上熱炒,社會公衆就會抨擊法院,甚至謾罵法官。此外,法院系統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網絡直播、法院政務微博的開通等等這些司法公開舉措越來越多,關注法院工作的“粉絲”也會越來越多,人民羣衆對我們法院工作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也給我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是一種壓力。有壓力纔會有動力。我們要堅持能動司法,要走近羣衆、親近羣衆、瞭解羣衆、傾聽羣衆。要做好法律釋明工作,針對當事人缺少什麼、需要什麼、期盼什麼,以他們能接受的方式,及時、妥善、圓滿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促進矛盾化解。
要摒棄錯誤做法。法院的一些案(事)件在網上被輿論炒作後,主要有四種不可取的應對方法。一是在主觀上不願意說。一些法官見了媒體記者就“躲”,不願接受採訪,一些法院領導強行要求進行信息封鎖,甚至通過各種關係要求媒體不作相關報道。二是在行動上不主動說。一些案(事)件發生後,法院仍然專心開展審判工作,忽略了網絡輿論引導,未能主動與媒體和公衆溝通,最後事件信息通過其他渠道披露,引起軒然大波而一發不可收拾。三是在時效上不及時說。網絡事件發生後,一些法院消極應對,反應遲緩,沒有及時通過媒體表明自己的態度,喪失了補救的最佳時機,而致事態蔓延。四是在內容上不能說真話。網絡事件發生後,一些法院擔心說了真話被媒體傳播後給法院添亂,影響事件的公正處理,因此不敢說真話,而致案(事)件越抹越黑,造成很大被動。以上四種錯誤應對方法,要堅決予以杜絕。
要完善應對機制。網絡輿論會超越法律界限,對審判工作產生諸多影響。譬如在審判前影響着法官獨立思考,在審判中妨礙着司法公正,在審判後動搖着司法權威。爲此,必須建立完善應對機制。一是健全預警防範機制。可以使用專門的輿情分析軟件或指派專人負責,通過捕捉、整理、分析、評估網絡輿情出現前的一些徵兆,及時發出危機警示,儘早進行必要防範。二是健全疏通互動機制,儘量在法院、媒體、受衆三方價值需求都相對滿足的基礎上“合作互動”。主要摸清受衆想什麼、怎麼想,由法院爲主導採用媒體聯動方式,引導受衆“這樣想”,從而平息事態發展,消除不良影響。三是健全輿論聯席會議機制。各級法院要加強與公安、檢察、媒體主管部門的協調和信息溝通,及時掌握網民關注方向及熱點問題,做好輿論應對。
(作者單位: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