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介紹“神醫”消災治病,設圈套局專騙中老年婦女。記者12日從重慶市江津法院獲悉,該院對付某等7名中年婦女詐騙案進行公開宣判,分別判處付某等人2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損失。
2011年5月,付某、曾某、徐某等7人經預謀後決定合夥詐騙,編織某“神醫”暫替人保管財物便可替人消災治病的圈套騙財。
爲麻痹被害人,由徐某假扮問路人,蔡某假扮知情帶路人,付某假扮某“神醫”孫女,其他人員則在旁放哨、打掩護。作案時,先由“路人”和“知情帶路人”物色目標,吸引被害人注意,再由“神醫孫女”出面介紹神醫規矩,宣稱“神醫”能算命消災,只需被害人拿錢供奉神靈3天就將錢財歸還。7人觀察到被害人上鉤後,再一起添油加醋宣揚某“神醫”能夠消災治病、保一家平安,進一步迷惑被害人。被害人上當付錢後,她們便互相打掩護逃之夭夭。
因部分中老年婦女文化程度較低,信息閉塞且易聽信神醫傳言,便成了這個並不高明的犯罪團伙的主要作案對象。在佈置演練好後,7人來到重慶永川陳食街道辦事處老糧站附近,騙取行人許某現金1250元、黃金耳環1對。
據瞭解,在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間,7名被告人先後在重慶市永川區西大街、江津區白沙鎮、幾江街道、巴南區魚洞街道等地以相同手段作案,分別讓6名被害人交付現金共計40750元和價值5639元的黃金戒指、耳環,合計涉案金額達46389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付某、曾某、徐某等7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判決後7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予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