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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500元,對有些人來說只是一頓飯錢,但對有些人來說,500元錢就能當股東,就能當法人代表,還能攬來上千萬的工程。廣東東莞市東坑鎮就有一項“民心工程”,東坑鎮公安分局“吳副局長”擔綱“業主”的第十棟樓,其開發商的公司註冊資金只有5萬元。其中作爲公司法人代表的“吳副局長”哥哥吳某康,實際注資只有500元,佔1%股權。
四兩撥千金、空手套白狼,這堪稱資本運作的高手、百年不遇的經商奇才啊。神馬炒房炒股,炒煤炒礦,跟這位哥一比,都是浮雲。我特別想知道,註冊資本才5萬元,這比時下的很多皮包公司還不如,幾乎是註冊公司的最低門檻了,有關部門怎麼就這麼放心大膽把投資上千萬的項目交給他們做,不怕它消化不了?不擔心爛尾?出了事找誰去?拖欠工資,政府部門可怎麼辦?一個成立才一個月的公司,顯然沒什麼成果可對外展示,更不可能拿到什麼開發資質,憑什麼讓政府部門如此放心呢?民心工程,更加容不得草率,那麼政府爲什麼對它網開一面?
這裏面有問題,是腳丫子都能想到的事。這個工程與其說是交給這個公司做的,還不如說是交給副局長的哥哥做的。與其說是交給副局長的哥哥做的,不如說是交給副局長做的,看點就在於副局長本人在其中起的作用。小公司只是利益輸送的一個工具,是爲了掩人耳目,便於空手套白狼設的一個局。不然,紀委不妨查一查,這位“哥哥”除了成立公司時投了的500元錢,大樓投資上他出了多少錢?這種手法已經成爲利益輸送的常態。好歹“哥哥”還出了500元,有些人甚至500元都不願意出,直接拿乾股,照樣分錢。
500元,不能說是筆大錢,但是500元+公安局副局長,就不一樣了,錢不值錢,可是牌子是貨真價實的。權力的魔力就在於點石成金,化腐朽爲神奇,讓一個個普通人一夜之間變身爲經商奇才,讓一個農婦成爲高鐵重要零件的供應商,讓500元甚至分文不出也能幹成大事。錢多少不重要,權力大小纔是關鍵。別看人家出的只有1%的錢,起的卻可能是99%的作用。要不然,你也給我個活幹幹,我出一千,行不行?
記者採訪時,工地依法公示的信息一夜之間消失,記者找到東坑鎮政府和東莞市紀委要求查看相關信息,被“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的理由拒絕了。什麼時候,公開工地信息必須等紀委批准了?工地的信息公開與紀委調查本質上有什麼衝突的地方嗎?信息公開會影響到紀委的調查嗎?當地的這一做法實在讓人摸不着頭腦。
一本萬利的事,是公衆利益在被個人私利吞噬,本質上說,它也是一種透支,對執政公信力的透支,可是透支太多,想還都還不起時,政府形象也是會爛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