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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賈富彬通訊員王憲來以超)山東省高唐縣李桂珍的兒子因車禍死亡,李桂珍本人體弱多病,一家人無生活來源,肇事方又無賠償能力,生活陷入了困境。高唐縣檢察院得知此事後迅速複覈案件,並牽頭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制定實施救助方案。“真是多虧了檢察院同志們的幫助啊。”領到救助金的李桂珍喜極而泣。這是高唐縣檢察院開展被害人救助工作中一個真實的故事。
近年來,高唐縣檢察院注重因案施策,探索實行包括經濟救助、安康救助、監護救助等在內的全方位救助機制,彰顯人文關懷。對於遭受人身傷害急需救治的,依據傷害等級和緊急程度確定救助金額;對於經濟貧困、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協調解決最低生活保障;對於生活無着、喪失住所的刑事被害人或家屬,聯繫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幫助解決臨時居住、基本就業、康復治療等問題;對於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由於受犯罪行爲侵害無法正常生活、學習,且無監護人或近親屬的,聯繫基層羣衆組織等指定監護人,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基本生活、失學輟學問題。
同時,高唐縣檢察院還將刑事案件被害人本人不能通過法定程序獲得實際賠償的和受其贍養、扶養、撫養的直系親屬遭受嚴重生活困難的重點確定爲刑事被害人救助對象。對刑事案件被害人有重大過錯,曾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言,從侵害人、保險公司或其他途徑可以獲得足額賠償或者補償等情形的,不予救助,做到嚴格審查,依法救助。
在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高唐縣檢察院還注重幫助刑事被害人儘快走出生活困境。對於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從收到救助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結;加強與縣政法委聯繫,主動彙報救助對象情況,爭取第一時間撥付救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