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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夥同他人利用“高科技新型專利產品”設陷阱,騙得相關部門頒發的質檢報告、專利申請書後,在網上發佈虛假廣告,以簽訂加盟合同爲幌子,再以加工產品不合格爲藉口,先後詐騙19名加工戶的保證金16萬餘元。案發後,相關涉案人員落網,兩名男子逃匿數年後自首。本市北辰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二人均犯合同詐騙罪。
2005年,湖北省籍男子徐某和艾某夥同他人經預謀後,在天津市註冊了一家科貿公司。同年5月,他們用購得的電子驅蚊器、聲控開關等設備騙取了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檢驗報告書、某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的專利申請書等。他們還編造了香港一家科貿公司與在津註冊的這家科貿公司的供銷合同書以及授權書,分別以虛假身份從網上發佈“聯盟加工電子驅蚊器、聲控開關”的虛假廣告,先後與多人簽訂了加盟加工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他們以加工的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爲藉口,騙取19名加工戶的保證金共計16萬餘元。
公安機關破獲該案後,發現這家科貿公司的營業執照、各類稅務登記、驗資檢驗報告、公司章程、房屋租賃合同、公章、記賬簿等應有盡有,但全部都是用於進行商業詐騙的作案工具,主要涉案人員相繼落網領刑。2011年11月,四處逃匿的徐某和艾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徐某、艾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虛假身份簽訂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鑑於二被告人系自首,故依法從輕判處。法院一審判決二被告人犯合同詐騙罪,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6萬元。(記者馮琳通訊員於翔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