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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儘快讓借款人還錢,竟然自己購買毒品然後出售給借款人,讓借款人代銷獲利以返還欠款。1月11日,安徽省舒城縣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將孫先永批准逮捕。
2012年10月,因犯盜竊罪剛剛刑滿釋放的孫先永在家裝潢,曾與他一起盜竊作案的朱某向其借款1.5萬元。礙於“牢友”情面,孫先永將錢借與朱某,但朱某借款後遲遲不能還債。因裝潢急需用錢,孫先永想到了服刑時教其幹活的“師父”是因爲販毒被判刑的,可以搞到毒品的貨源。2012年10月至12月,孫先永先後三次從其“師父”處購買33個貨(1個貨約1克)的冰毒,以每克340元至4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朱某,朱某再以更高的價格出售給吸毒人員,將獲取的8000餘元利潤還給孫先永以抵消欠款。
2012年12月6日晚,孫先永在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公安幹警抓獲。(龔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