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揭陽榕城區民政局‘借孤兒’事件”最新進展
區委區政府公開致歉
區民政局局長被免職
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被停職
經過媒體的連日關注,廣東揭陽市榕城區民政局“借孤兒”應付上級檢查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榕城區委、區政府14日向社會各界公開致歉,承認該區對孤兒收養安置工作存在“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投入不足、處置不力”等問題。
截至14日晚發稿時記者獲悉:榕城區民政局局長被免職,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被停職檢查,原來佔用區福利院辦公場所的相關單位也於14日被清退。
相關責任人受處理
榕城區委、區政府表示,“借孤兒”事件充分反映了榕城區對孤兒收養安置工作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投入不足、處置不力等問題,還暴露出部分基層乾部作風不實、水平較低等弊端,給收留孤兒排查工作造成了極壞影響。“借孤兒”事件發生後,揭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作出了批示。1月13日,榕城區委召開常委會議,研究成立了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區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公安局負責人組成的領導機構,分成事件調查組、整改工作組、工作督查組迅速開展工作,查清區福利院存在問題,核實處置相關責任人,全面落實整改措施,紮實推進孤兒收養安置工作。經決定,事件相關責任人區民政局長被免職,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被停職檢查。
佔用福利院單位被清退
據介紹,為紮實推進孤兒收養安置工作,榕城區於1月14日清退原佔用區福利院的有關單位,並對福利院進行規劃,計劃今年上半年先投入100萬元在榕城區福利院設立兒童部(面積400平方米,床位60張以上),並協調做好孤兒入戶手續。隨後還將分期投入200多萬元,在區福利院設養育室、康復室、特教室、文體室及其他配套設施,配置相應的管理和養護人員,全面完善區福利院。該區負責人表示,將吸取“蘭考事件”的教訓,按照有關政策做好區別管理和收養工作,對不具備養育條件的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的孤兒,按計劃逐步接收到區福利院安置;對社會散居孤兒按最低養育標准每月600元發給生活補助。
通報批評榕城區民政局
“榕城區民政局在排查和處理紫峰寺收留孤兒時的工作態度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是錯誤的,給民政部門這次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排查工作造成了極壞影響,極大地影響了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形象。”揭陽市民政局局長袁略文表示,揭陽市民政局已於14日發文對榕城區民政局予以通報批評。
據悉,揭陽市民政局要求全市民政系統改進工作作風,對轄區內的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深入到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確保不留盲區和死角;加強監管,對接收到兒童福利機構的孤兒,要會同公安部門盡快為福利機構辦理孤兒入戶手續,並及時落實孤兒的生活、醫療、教育、培訓、就業、住房等政策,維護和保障孤殘兒童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兒童福利機構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組織福利機構工作人員深入到寄養家庭,對孤兒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逐項進行排查,妥善解決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問題。
揭陽全市共有3260名孤兒
袁略文還向記者透露,目前揭陽市孤兒總數為3260名,已落實孤兒最低養育費用的2649名,其中,在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91名,社會散居的2568名;個人和民辦機構(寺廟等)收留孤兒(棄嬰、棄童)有324名,個人收留13名,民辦機構收留311名(已落實孤兒最低養育費用的139名),這些孤兒大部分為出生時被生父母遺棄,多數身體存在不同程度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