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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晚10點,市民李女士在老鄉雞點外賣,服務員上門送餐收取3元路費,理由是晚上下霧所以加收費。
昨晚10點左右,家住在包河區海達小區的李女士,在老鄉雞屯溪路店點了價值42.2元的飯菜。一名女送餐員上門送餐後,收了李女士45.2元。“爲什麼加收3元錢?”李女士問對方。年輕女子說,今天晚上下了這麼大的霧,這加收的錢是路費。
李女士告訴記者,海達小區離快餐店不到一站路,步行也就幾分鐘。“這麼近的距離也要收3元錢啊?”李女士回憶起經常被多收費用,“有的收5元,還有一次6元。好像以前沒有下過大霧吧,我都被搞糊塗了。”
李女士找到了事發店的領班,對方一開始口氣很硬,說收3元是應該的。後來,看到李女士據理力爭,他表示送餐員是剛上崗的,不清楚相關收費項目。
接到投訴後,記者以家住在海達小區29棟的住戶爲名點餐:“你們過來收路費嗎?”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接電話稱,要加收2元錢。
今天上午9點,記者聯繫到老鄉雞集團的一名工作人員,她向記者介紹:送外賣的確要加收費用,一般在1000米以內會加收1元錢。並表示,會聯繫事發的快餐店儘快將多收的費用退還給顧客。
安徽國天律師事務所的張有亞主任律師表示,不管送餐員是不是新人,沒有按照相關標準多收顧客的費用,已經涉及到價格欺詐,快餐店本身也難辭其咎。
(本報記者夏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