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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造成11人死亡、40人受傷的“雙鴨山市嶺東區1·11通勤車爆炸案件”調查工作告一段落。雙鴨山市公安局嶺東分局局長徐慧峯接受採訪,披露了案件部分偵破細節。
徐慧峯介紹說,11日早6時許,嶺東分局接到了一起火警報警,轄區內有幾戶房子失火。其中一個住戶叫高萬峯,是派出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管控的一般對象,已無法與他取得聯繫。
據介紹,爆炸案發生後,警方立即趕往爆炸現場。經過偵查發現了一本殘疾人證,證上姓名正是高萬峯。警方經過摸排走訪發現,高萬峯先後在嶺東區中興煤礦、豐源煤礦打工,並因工傷賠償與礦方產生糾紛。警方初步認定此案高萬峯的嫌疑較大。
警方經進一步走訪得知,2012年7月,高萬峯因在煤礦工作時受工傷,礦方一次性對其進行工傷補償,但高萬峯在接受補償後對補償數額不滿,意圖報復礦方,曾多次在多人面前表露過要報復礦方的意圖。經現場勘察,警方在高萬峯家未完全燒燬的倉房內發現了遺留的一些爆炸物。
事件發生後,公安部派出8名專家趕赴雙鴨山開展案偵工作,根據現場勘查、走訪及關係人辨認和DNA檢驗,認定這是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萬峯處於爆炸中心點,並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被當場炸死。
警方還透露,犯罪嫌疑人高萬峯因犯有強姦罪、脫逃罪兩次被判入獄,並曾三次離異,長期孤身一人,悲觀厭世。目前,“雙鴨山市嶺東區1·11通勤車爆炸案件”已經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