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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臨近,在長假和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等因素帶動下,本市小型汽車租賃市場開始升溫,許多市民已開始到租賃公司預定春節假期所需車輛。本報記者張磊攝 |
天津北方網訊: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家用汽車的“三包”規定,10月1日起實施。汽車“三包”的出臺,在本市汽車消費市場反應強烈。各方對新規定的出臺都有什麼樣的看法?爲此記者進行了採訪。
消費者 問題車能退了
對於家用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絕大多數消費者表示拍手稱快。本市的私家車保有量年年遞增,而汽車“三包”遲遲不能出臺,使消費者維權常常遇到難題。讀者孫先生說:“現在私家車已經廣泛普及,汽車的價值不菲,太需要有‘三包’了,今後遇到汽車質量問題,車主維權時,就有了合法依據。”
讀者張先生對“三包”的出臺更是欣喜,他告訴記者,2010年他曾花20多萬元購買一輛新車,牌照保險等各種手續辦好後,剛剛行駛上路就發現汽車的發動機有異響等問題,找到經銷商交涉,“胎裏帶”的問題就是不給退換,他爲此與經銷商發生爭執,因爲沒有“三包”依據,長達半年的交涉無果,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得到了一點經濟補償,此事給他增加了很多煩惱。他說:“新規定實行後,像他遇到的情況就能換車或者退車了。”劉女士是私家車主,她對汽車新規進行了仔細閱讀,並與同事和朋友進行了交流。“我們大家都覺得新規好是好,但要等到10月1日才實行,太久了,是現在買車呢?還是要等到‘十一’以後?大家很糾結。”
經銷商 退換很麻煩
記者昨日在本市幾家4S店詢問一些銷售人員對新出臺汽車“三包”的看法,他們都對汽車“三包”比較關注,對幾個主要的問題,比如“三包”有效期和保修期的規定、退、換車的規定都有所瞭解,但更詳細的內容就不大清楚了。
對於汽車有效期和保修期的規定,這些4S店的負責人都表示能夠很容易的執行,因爲有的品牌車目前在保修時間上,都已經達到了“三包”規定的期限。而對退、換車的問題,他們表示操作起來有難度。目前多數4S店只管銷售,遇到質量問題解決的辦法都是維修。如果退、換的話,必須經過生產廠家的同意,而且因爲汽車退、換涉及上牌照等手續以及“折舊費”問題,還是比較麻煩的。
被採訪的4S店負責人都表示,雖然新規定較之以前他們各品牌車自行的規定有了很大的變化,但在近期他們會組織所有銷售人員和客服人員進行學習,執行起來也會逐步向新規靠攏。待10月1日正式實施時,他們會嚴格按照新規執行。
消協 調解難度降低
記者從市消協瞭解到,消協系統2012年受理的家用轎車的投訴有197件,佔交通工具類投訴的71.9%,家用轎車是消費投訴最集中的熱點。主要問題有,車輛交付時存在外觀瑕疵和機器部件故障等質量問題。尤其是針對銷售方只維修不退換的規定,消費者反應強烈。還有如維修方不能查明車輛故障原因,指責“系消費者人爲損壞”,拒絕承擔維修責任。保修期內車輛多次維修仍不能排除故障,且拒絕賠付因維修造成的損失等問題,這些都令消費者不滿。汽車消費質量爭議中,“鑑定難”的問題日益凸顯。市消協的工作人員介紹,沒有具體的“三包”規定,他們一般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解,有時就得“商量着辦”,汽車消費爭議調解起來並不十分順暢。
市消協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正在組織消協系統的全體工作人員對新“三包”進行認真學習,對規定中涉及的每一條款進行仔細研讀。新“三包”實施後,他們可以依據規定進行調解,有了依據後,汽車投訴的調解難度大大降低了,解決起來就能順暢了。但也有工作人員認爲,新“三包”並未涉及“鑑定”問題,應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重視並提供後續保障。
業內人士 倒逼汽車質量
據瞭解,天津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擁有230餘家會員單位,汽車銷售企業佔70%以上。對於汽車“三包”爲何歷經多年纔出臺,天津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的副會長兼祕書長尹金平認爲,這正說明這個新規是個非常負責任的規定,是經過政府、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共同努力的過程。消費者購買汽車,不但經濟上付出大,汽車行駛中還涉及人身、財產的安全問題,出臺“三包”規定確實十分必要。
尹金平認爲,汽車“三包”規定對生產者、經銷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包”實施以後,生產者、經銷商可能在經濟上有一點損失,但無形中促進了生產廠家提高產品的質量,自覺地把好質量關。他認爲,“三包”的實施只是一個開始,在實踐過程中還需要不斷完善、補充、提高,使之更加符合中國的國情。尹副會長表示,目前行業協會已要求會員單位認真學習執行新“三包”規定,明確經銷企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更好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本報記者樑素梅
舉證鑑定是執行難點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包修、包換、包退”,六個字引發消費者的一片叫好聲,但是很多車主喜悅之餘仍對政策在實際中的可執行性持觀望態度。質量問題主要由消費者舉證等規定,以及鑑定難、定損難、索賠難的“三難”現狀,都使新規對消費者的保護打了折扣。“汽車三包”無限好,落地執行有點難?
業內人士表示,“汽車三包”標準出臺之所以歷經坎坷,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汽車生產企業爲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願意承擔過重的責任。無疑,新規是一個多方長期博弈後妥協的產物,其目的是保護消費者權益,但同時也大量體現了汽車業的利益主張。
汽車產品銷售後,一旦出現故障,消費者認定是汽車質量問題,汽車廠商則推說是不當使用引起,這種扯皮常常發生。新規的出臺,使廣大車主終於有法可依,但是如何評斷是否是質量問題呢?汽車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家電等放在家裏,使用環境大同小異,但汽車受使用者駕駛技術、道路情況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不可能一概而論。
目前,汽車消費維權中存在的最大難題就是舉證、鑑定難。一輛車有上萬個部件,其中易損件就佔到500—600種,汽車出現故障得先檢查是哪個部件出了問題,然後再鑑定該問題是人爲造成的,還是汽車本身質量造成的。很多精密的部件都要經過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需要有權威性的鑑定機構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斷。目前,全國能對汽車質量作出第三方檢測的機構屈指可數,而且車輛質量鑑定費用高昂,普通消費者不管從時間和金錢上都難以承受。多數情況下,汽車出了質量問題,都是廠家自行鑑定,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讓消費者無法認可檢測數據或鑑定結論。“汽車三包”中關於責任鑑定,質檢總局明確提出了組織建立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諮詢人員專家庫,由專家來爲爭議處理提供技術諮詢。即便如此,很多網友對新規的執行力度都懷有疑慮:汽車銷售量大,覆蓋地域廣,專家庫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問題?專家的諮詢費用、汽車的檢測費用等誰來承擔?本報記者張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