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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名碩士學歷畢業的男子惡劣地拿異物插入女兒及9歲兒子的下體和肛門;法院審理後該名“獸父”仍不見悔意,辯稱是管教體罰,法官重判他19年徒刑。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擁有碩士學歷的45歲陳姓男子,在2009年因爲生病失業在家休養。他竟趁妻子上班時將女兒襲胸得逞。陳某除了對女兒施以獸行之外,連當時年僅9歲的兒子也不放過。女兒事後曾多次向母親反應,妻子也曾多次斥責丈夫,但陳某依舊我行我素。
女兒見父親無動於衷,忍受近2年後嚮導師哭訴,導師發現異狀追問並報案,陳某才坦承犯行。但他辯稱是管教兒女,並非性侵。
法官認爲陳某擁有碩士學歷,且管教子女應有其他方式,認爲陳某說詞是在狡辯,絲毫未見悔意,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9年徒刑,小姐弟由社工安置,陳某仍不認錯執意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