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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收繳的煙花爆竹
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我省自去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2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昨日記者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為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線索,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首次開通三種有獎舉報方式,群眾提供線索有功的,將視情況獲得5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獎勵。此外,江西警方還通過微博發出燃放煙花爆竹的八條安全提示。
運輸煙花車輛途中經停須有專人看守
江西是煙花爆竹的主產區之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多。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我省將大力整頓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秩序,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加大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監管力度,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其中,在農村、重點產區將全面檢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在大中城市嚴查非法經營活動,嚴禁在城鄉集貿市場集中、連片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倉庫超量儲存煙花爆竹。嚴禁在民用建築底商或在居民樓內設置零售點,嚴禁商販走街串巷兜售煙花爆竹,嚴禁在銷售現場試放煙花爆竹,嚴禁零售點超量存放煙花爆竹。此外,未按照要求進行標識和流向登記的產品,一律不能銷售和購買。
在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檢查整治後,下一步,江西將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刑事追責和查禁取締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違反有關標准和規范裝載煙花爆竹、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懸掛或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運輸車輛超速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載人等違法行為。
舉報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有獎勵
時下臨近春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進入旺季。為了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江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首次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實行有獎舉報。群眾如發現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的線索,可通過三種方式舉報(詳見下表)。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將對舉報有功人員視情況給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
此外,江西警方還向群眾發出燃放煙花爆竹八條安全提示,包括到正規銷售點購買纔有安全保障,不要買表面有漏藥浮藥的煙花,燃放時碰到『啞炮』耐心等至少10分鍾再上前查看,不要在文物保護單位、學校等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盡量不要在大中城市中心區燃放煙花爆竹等。
案例
1.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被刑拘
2013年1月3日凌晨,新建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群眾舉報稱:320國道石埠段有人非法運輸和購買煙花爆竹。新建縣公安局立即派危險品管理中隊進行查處。民警們到達時,發現一輛貨車正在路邊卸貨。民警當場抓獲非法運輸煙火爆竹的司機付某和非法購買煙花爆竹的於某等人,查扣煙花爆竹3045件。據於某供述,從2011年11月開始,他伙同他人從湖南省瀏陽市及我省萬載縣等地購入煙花,販運到當地後再非法銷售。目前,犯罪嫌疑人於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新建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出租民房查出四千餘件煙花爆竹
2012年11月2日上午,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危險品管理大隊根據工作中摸排到的線索,聯合南昌市安監局在青山湖區高新南大道佛塔周家一村民出租屋內查處了一特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並在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的積極配合下,將查處的20多車約4千餘件30多個品種非法煙花爆竹收繳。將非法煙花爆竹收繳後,執法人員將其全部安全轉移到煙花爆竹公司倉庫保管。
舉報方式
地址:南昌市陽明路133號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電子郵箱: jxzazd02@163.com
郵編:330006電 話: 0791-87286300,0791-87286327
江暉記者湯亞輝
見習記者熊喬璐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