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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車主在躍進路發生輕微碰撞後在馬路中間理論,導致現場交通擁堵。肖艷霞攝
近日,江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江門市保險行業協會聯合簽發了《江門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實施方案》。從今日起,江門市將在蓬江區、江海區實施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下簡稱『快處快賠』),從今年6月1日起,在新會區實施快處快賠,並逐步向各市全面推開。
百萬車主將受惠
無論新手老手,只要車在路上走就難免會發生一些小剮蹭。1月16日上午,在躍進路東湖影劇院的紅綠燈路口,就發生了一起輕微碰撞事故。記者就看到,事故車輛均無明顯損壞。但事故當事人在馬路中間理論,不願意將車輛移離現場,導致現場交通擁堵。後交警到場指揮事故車輛靠邊停下,交通纔恢復正常。對於此類事件,事故當事人對此深感不便,廣大群眾對此也有怨言;為勘查現場、確定事故責任,交警部門、保險部門往往疲於奔波,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為進一步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工作效率,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去年以來,在江門市交警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的共同努力下,商定出臺了《江門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實施方案》,並決定於今日在蓬江、江海兩區先期實施。
據交警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人介紹,實行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目的,是在保障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簡化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提高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效率。據統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門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36.6萬輛。其中,僅蓬江、江海兩區,交警部門接報的交通事故中,約8成案件適用快處快賠,快處快賠實施後百萬車主將受惠。
金額上限約5000元結案後24小時內到賬
快處快賠怎麼個快法?江門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尹學軍說:『以前的快只停留在快速處理事故上,還沒進入快速賠付。而快處快賠則是指快速處理、快速恢復交通、高效理賠,這是快處快賠的核心理念。』
賠付金額方面,尹學軍介紹,按照一般的規定,各方車輛能自行移動的道路交通事故,只要在24小時內完成定損,一輛車輛的賠付金額2000元以內,事故各方確認,並且各方資料(身份證、銀行賬號)、手續齊全,保險公司一般都可以24小時內付款。『如果多輛車都需要賠付,快速賠付金額上限為5000元。』鼎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總經理餘華昌說:『目前95%以上的保險公司都可以做到這一點。』賠付金額超過5000元怎麼辦?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將有對應的處理辦法,確保高效。』
聲音:快處快賠如何真的『快』起來?
江門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尹學軍:快處快賠能否真的快起來,取決於三方面:一是政策宣傳是否到位;二是保險公司能否快速及時處理賠付;三是交警部門能否積極配合,積極打擊虛假理賠、騙保的行為。
車主小徐:江海、蓬江兩區僅一個快處快賠服務網點,似乎有點少,望今後適當增加。
出租車司機:我是很支持快處快賠的,出一個小的交通意外,既影響了交通,又耽誤了送客賺錢的時間,如果真正能做到快處快賠,我們受益是最大的。
名詞解釋什麼是快處快賠?
快處,並不是簡單地講警察要快速出警,而主要是指發生事故後,事故車輛要快速撤離現場,快速恢復交通;快賠,就是保險公司快速理賠,可以最快的時間內把賠償款項打到你的賬上。快速處理、快速恢復交通、高效理賠,這是快處快賠的核心理念。
【答疑解惑】教你如何快處快賠
問:哪些情形適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答: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各方事故車輛都備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且可以繼續正常行駛的,按照快速處理流程處理。
以下情形不適用快速處理:事故中有人員傷亡的,無證駕駛的,酒後駕駛的,駕駛無牌車輛的,駕駛假牌假證車輛的,事故當事人不得移動事故車輛,應在事故現場設立警示標志保護現場,馬上報警並等待交警到場處理;事故車輛沒有購買交強險的,也不適用快速處理程序,事故當事人報警後,對現場進行拍攝取證,按接警人員的指引將車輛駛到安全的地方,再等候交警前來處理。
問:快處快賠流程如何?
答:確定事故損毀程度—撥打電話報警—開展現場拍攝—將事故車輛駛移現場—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到服務中心定損理賠。
問:照片怎麼拍纔符合要求?
答:當事人應按以下方法對事故現場進行拍攝,所拍攝的照片或錄像應包含遠景和近景。
1、遠景拍攝:遠景拍攝共需要6張照片,即事故現場正前方及左、右45度角位置各1張,事故現場正後方及左、右45度角位置各1張。拍攝時要將車輛和車輛所處的路面界線一起拍攝。使用錄影設備可參照拍攝照片要求進行。
2、近景拍攝:各方車輛的碰撞部位、各方車輛的車輛號牌。
3、證件拍攝:事故當事人交換車輛行駛證、交強險保險卡、駕駛員駕駛證,互相拍攝取證。
問:照片最後不合要求,怎麼辦?
答:交警部門不會單憑照片定案,還會根據車輛的受損狀況、事故當事人的口供進行判斷,必要時還可以借助智能交通系統還原現場。
問:沒帶保單或保險憑證怎麼辦?
答:保單或保險憑證最好隨車攜帶。事故雙方駕駛員若保險憑據未隨車攜帶,交警可根據當事人陳述、現場照片、車輛勘查等工作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不需查驗保險就可出具認定書。當事人未帶保單或保險憑證的,也可由駐點保險公司出具已投保交強險的證明,以此減少客戶來回奔波。
問: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不成怎麼辦?
答:事故當事人對事故進行協商。不需保險理賠的,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後可以離開,交警不再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再通知交警到場處置;需保險理賠的,立即報保險公司,並互相約定時間共同前往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處理。
問:自行撤離現場,保險賠償會不會有影響?
答:對於事故真實且符合快處快賠范圍的案件,保險公司不用到現場查勘,均會給予賠付,並將視同如第一現場,在賠付時不會因為自行撤離現場的原因而減少賠款。如出現拒絕賠付的,被保險人可電話舉報。舉報電話:0750-3114155(江門市保險行業協會)、0750-3456789(交警部門)。
問:當事人沒有及時將車輛撤離現場如何處理?
答:對沒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車輛可以正常行駛的,事故當事人應按上述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流程處置,將車輛移至安全且不影響交通的地方,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影響他人通行。如當事人不聽接警員指揮,沒有履行快速處理義務及時將車輛撤離現場,造成現場道路交通堵塞或引發次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暫扣車輛,並對車輛駕駛人處罰500元或1000元,計3分。
問:對方車主半路開溜怎麼辦?
答:事故發生後除記錄下對方車輛車牌外,品牌和型號也記錄下來。雙方互換電話號碼和真實姓名是基本常識,為了避免一方中途開溜,還可以互換行駛證副本。對於半路開溜的,以交通肇事逃逸處理,負事故全責,還要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問:對方沒有遵守約定,及時處理怎麼辦?
答:對適用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需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當事人共同約定前往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辦理的時間,應在事故發生後的24小時內。對沒有按照約定前往處理的,交警部門將按肇事逃逸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提醒大伙,當天事故必須當天受理完畢。事故發生後超過24小時的,快處快賠中心原則上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況,當事人確實無法24小時內到服務中心處理的,有合理理由可以視具體情況處理。
問:當事人出示哪些資料?
答:到服務中心辦理時,被保險人事故當事人需要提供以下資料:(一)當事人自行拍攝的事故照片、錄像等資料;(二)機動車行駛證、事故當事人駕駛證、身份證;(三)交強險或商業險保險憑證;(四)其他按規定需提供的資料。
問:哪些保險公司參與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
答:目前,江門市有19家產險公司,全部都參與到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屆時,該中心將由6家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派員駐點,提供事故定損理賠和事故處理服務。沒有常駐服務中心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後需在半小時內派員前來服務中心對車輛進行定損,不需車主來回奔波。
問:快處快賠有哪些服務網點?
答:目前,江門市第一個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正在建設中,設在蓬江區建設二路141號8號卡位(南方電網斜對面),1月18日將正式啟用。辦公電話:0750-3224800,辦公時間: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正常辦公。
南方日報記者肖艷霞通訊員鄭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