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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協委員“撐”履職評分考覈
本報訊(記者黃茜、林靜、王鶴)“分數不能代表一切,但能夠反映履職狀況。”“我們當委員不是爲了分數,但打分確實對履職有約束和促進作用。”昨日是市政協會議的首日,廣州市政協日前剛公佈的2012年履職評分考覈狀況成了多位委員熱議的話題。
打分“一考態度、二考業績”
根據日前廣州市政協公佈的政協委員2012年履職評分考覈的情況,城建資源環境委員會常委第一名是曹志偉,123.5分。“後來政協又跟我確認過,我2012年的分數應該是140.5分。”昨日,曹志偉在市政協會議報到處被記者團團圍住,想讓這名“高分委員”談談感想。
“我支持搞履職評分考覈,它一考態度、二考業績。”曹志偉詳細解說了總分的構成。“分爲基礎分和附加分,我覺得有點像大學裏的選修課和必修課。”作爲常委,曹志偉的基礎分滿分是92分,他在這一項丟了2分,最終得分是90分。“我當時在澳大利亞,趕不回來參加專委會的一次常委集體活動。”附加分則取決於政協委員進行各項工作及所獲成果。
2012年,曹志偉就財政預算管理、保障房制度、機動車限牌等問題都提出了有效建議,被政府有關部門採納。
曹志偉對自己2012年的履職情況作了詳細統計:出席活動共計53次,包括參政活動、議政活動、以政協常委身份出席的青年活動以及公益活動。其中,參政活動10次,議政活動29次;以政協常委身份出席的青年(交流)活動8次,公益活動6次。
履職時間不夠?擠!
曹志偉談到,現在政協的參政、議政活動一般都會提前通知委員。“我會將參加政協活動的時間在日曆上標出來,祕書安排我的行程時會避開這個時間,這樣就能夠保證履職活動。”他說,雖然本職工作非常繁忙,但只要提前做好準備,履職的時間總能“擠”出來的。
履職評分考覈制度推出以來,贊成、支持之聲不斷,有委員指出這一制度有待完善。
“有些委員除了‘規定動作’之外還做了很多事情,但他自己不說、不報,組織就不知道、評分也不會計入。最好是先由個人自評、主動填報,再由組織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