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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掛牌督辦的“12·5”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專案日前收網。1月14日,公安部組織北京、河北、浙江、吉林、重慶等21個涉案省份集中開展抓捕行動,截至目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152名,打掉犯罪團伙346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707起。記者跟隨公安部督導組奔赴重慶、浙江等地進行了實地採訪。
利用快遞公司“內鬼”從事詐騙
1月14日下午,北京昌平區看守所。“我當時不知道犯法,知道犯法肯定不去做。”說話的是黃某,這位25歲的男子,來自湖南常德,曾是北京某快遞公司業務員。
2011年12月,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接到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崔先生報案,稱客戶個人信息被泄露,有人假冒銀行卡中心名義對客戶進行詐騙。西城公安分局迅速立案偵查。經查,確定犯罪嫌疑人在浙江杭州西湖區三墩鎮一小區內,通過電話銷售方式向客戶實施詐騙。去年3月,西城公安分局會同杭州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張某等抓獲。
黃某的同事楊某告訴記者,2011年7月,做電話銷售的客戶張某問他有沒有公民個人信息,以方便出貨。楊某把這事告訴了黃某,黃某隨即從公司工作電腦中發現並拷貝了包括某銀行信用卡客戶在內的大約3萬條個人信息。楊某將這些信息以每條0.5元的價格出售給張某。張某夥同毛某等人,僱傭話務員冒充被害人登記個人信息所在單位的工作人員,向被害人推銷標價爲300元的電話充值卡,並承諾贈送高檔化妝品、水杯等,利誘被害人。短短几個月,張某等人就非法獲利64萬餘元。
披着“市場調查”外衣進行買賣
1月14日上午,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重慶警方對“12·5”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專案的多個犯罪嫌疑人進行收網行動。在渝北區冉家壩一處居民小區內,蹲守多時的偵查人員跟隨裝修工人進入嫌疑人家中,一舉將犯罪嫌疑人、重慶帝澳商務諮詢中心法人代表鄧某抓獲,當場查封了作案用的電腦主機兩臺、平板電腦一部、手機多部。隨後,辦案民警馬不停蹄,帶着犯罪嫌疑人來到帝澳商務諮詢公司的辦公地、九龍坡區楊家坪附近一座居民樓內,又查封了幾臺電腦主機,和大量以“法律諮詢”名義開出的發票、收據。
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總隊長唐列介紹,全天的行動中,全市12個區縣共出動400多名警力,抓獲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37人,其他涉案人員34人,一舉摧毀了帝澳商務諮詢中心、黑北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等一批披着“市場調查”、“社會調查”合法外衣,實則從事個人信息買賣、跟蹤、偷拍等非法活動的公司。
急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隨着信息網絡的廣泛普及,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日益氾濫,由此滋生的電信詐騙、網絡詐騙、非法討債等下游犯罪花樣翻新,屢打不絕。要從源頭上遏制這些犯罪,必須嚴厲打擊上游犯罪,即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類犯罪。
公安部刑偵局副處長吳金和認爲,從“12·5”專案看,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要呈現四個特點:“內鬼”將信息外賣;涉及各行各業,從傳統的工商、銀行、電信等部門向物產、物業、郵政、快遞等行業迅速蔓延;犯罪成本低,市場需求大,極易死灰復燃;“地下產業”與黑色利益鏈龐大。
2009年,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刑法修正案(七),明確規定,非法竊取、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法律並未界定什麼情況屬於“情節嚴重”,定罪量刑的標準有待進一步明確。
“從我們打擊這類犯罪的實踐來看,標準主要還是在數量上,買賣信息或者非法牟利達到一定數量,才構成犯罪。我們希望儘快出臺司法解釋,將這個標準明確下來。”唐列說。(本報記者王逸吟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