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豔戴笑慧記者李海燕記者昨日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對城市、農村用於公共交通的車船繼續免徵車船稅。免徵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據介紹,享受免徵車船稅的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主要是指:符合交通或城建管理部門認定,屬於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經營範圍;有固定的經營線路,票價經物價管理部門覈定;線路經營微利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