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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錢是家務事中最複雜、最敏感、最麻煩的事,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差使。我家試過幾種管錢方式。開始由老婆管,我每月拿固定的零用錢,一切家中經濟往來,百事不管。妻子有意見,說我像來住旅館的旅客。但是,當我有額外開支,“申請”增加零用錢時,她也不管,讓我自己調劑。我火了,說:“我來管,肯定比你管得好。”老婆想不到爽氣交權。
到了發薪日,老婆留下一半工資,把另一半和一張每月固定開支的清單,一起交給我。我氣呼呼地說:“你留下這麼多零用錢。”她說:“女人開支比男人多。”我心想:看菜吃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第一個月,吃光用光。其中,爲了和客戶搞好關係,花2400元買了三張音樂會票子送人,對此,老婆在“審計”時,大有意見。第二個月,正好市場上推出“蘋果”新品,我花了3500元買了一部新款手機,這個月成了“透支戶”。老婆對我慪氣:“又換手機,花這麼多錢也不跟我商量,這樣管下去,成了敗家子了,下個月收回‘錢權’。”我哪肯,手中有權,用錢方便,兩人鬧得很不開心,這事給母親知道了,出面調解。老婆在婆婆面前大告我的狀,誰知母親卻站在媳婦一邊,說:“男人管錢等於叫酒鬼管酒窖,哪能管得好。”但是,母親出了個點子:叫我們兩人共同管錢。
母親根據經驗,爲我們設計了一張家庭收支預算表,讓我倆在發薪日,把每月固定支出(公用事業費、保險費、牛奶費、房貸款、理財款、孩子學鋼琴費、服飾費以及每日生活費、機動費用等)一一列出,本着勤儉持家、改善生活原則,做到支出合理,有商有量共同管理。這個辦法實施以來,效果很好,杜絕了亂花錢、有爭議的弊病。黃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