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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張曉敏)由市委政法委、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舉辦的張瑞泉同志先進事蹟報告會,昨天下午在高級法院大法庭內舉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散襄軍,市高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報告會並接見報告團成員。
報告會上,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漢沽審判區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田寶強、天津海事法院青年法官郭建君、張瑞泉的姐姐張鳳英等5名報告團成員,分別從不同的側面,以樸實的語言、真摯的感情講述了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漢沽審判區原刑事審判庭庭長張瑞泉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蹟。
張瑞泉同志從事審判工作20多年來,始終堅持“幹好工作,別給自己留下遺憾”的信條,勤懇敬業,主審的21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案件引發當事人上訪。即使在身患絕症的情況下,他依然帶病堅持工作,帶領全庭幹警創造了審限內結案率100%、無發回改判案件、無涉訴信訪的出色業績,先後5次被評爲優秀公務員,6次被評爲院級先進個人,他所帶的刑庭多次被評爲該院和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2011年10月23日,張瑞泉同志因患癌症醫治無效永遠告別了他一生鍾愛的審判事業,終年54歲。
2012年3月,市高院作出決定,追授張瑞泉同志“優秀法官”並追記個人一等功。2012年12月,市委政法委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政法機關要緊密聯繫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政法隊伍建設實際,組織開展好學習張瑞泉同志先進事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