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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張曉敏記者劉冬梅)1月17日,市委政法委、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舉辦張瑞泉先進事蹟報告會。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散襄軍,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少平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報告會並接見報告團成員。
報告會上,5名報告團成員從不同的側面,用樸實的語言講述了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漢沽審判區原刑事審判庭庭長張瑞泉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蹟。
張瑞泉同志從事審判工作20多年來,始終堅持“幹好工作,別給自己留下遺憾”的信條,勤懇敬業,無絲毫懈怠,主審的21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案件引發當事人上訪。即使在身患絕症的情況下,他依然帶領全庭幹警創造了審限內結案率100%、無發回改判案件、無涉訴信訪的出色業績,先後5次被評爲優秀公務員,6次被評爲院級先進個人,他所帶的刑庭多次被評爲該院和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2011年10月23日,張瑞泉同志因患癌症醫治無效,永遠告別了他一生鍾愛的審判事業,終年54歲。
2012年3月,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追授張瑞泉同志“優秀法官”並追記個人一等功。2012年12月,市委政法委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政法機關組織開展好學習張瑞泉同志先進事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