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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酒泉市肅州區馬某每年都用一兩個月時間旅行,只坐飛機,只住星級酒店,談戀愛時出手大方揮金如土,時常被人誤以爲“富二代”。直到他落網,許多人才知道他平時揮霍的錢全是詐騙來的。近日,酒泉市肅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經過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了一起案值高達130餘萬元的特大系列詐騙案,揭開了“高富帥”馬某的真面目。日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已被肅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1月30日,家住酒泉市肅州區的馬某駕車前往張掖,在一家賓館裏服毒自殺,及時趕到的親戚朋友將馬某送往醫院救治。4天后,這幾個救他的親戚朋友,先後來到肅州公安分局報案,稱馬某用種種藉口騙走了他們的數萬元錢。
經過調查取證,肅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查明,現年26歲的馬某,大學畢業後雖然有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但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資根本不能滿足他奢侈的物質需求。馬某時常做一夜暴富的美夢,爲此,他多年來瘋狂地購買彩票,僅這項開銷就高達30多萬元,但他買的彩票從未中過大獎。爲了維持奢侈的日常花費,馬某動起了詐騙的心思。
2009年,馬某答應幫熟人周某辦理大專畢業證,並收取了周某1.8萬元,但畢業證遲遲未能辦成,此事不了了之。隨後其又故伎重演騙取了其他幾人的上萬元。
2011年,馬某談戀愛期間,爲了維持自己“高富帥”的形象,他想出了以幫忙買房爲由實施詐騙的辦法,馬某先後騙取了親戚朋友的近80萬元。
2012年6月,馬某結婚了,花費30餘萬元的奢華婚禮讓他覺得非常有面子,然而這也讓他欠下了一屁股債。爲了償還欠款,他四處借錢,並故伎重演,於2012年3月至9月,先後以幫忙買房、辦證,騙取殷某、王某、楊某、趙某共計44.35萬元。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馬某的多起詐騙涉案價值高達130餘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