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曉星實習生陳立)繼瘋狂盜車的李順友七人團伙被判刑後,昨日,與李順友曾經有過“合作”關係的又一盜車團伙11名成員在廣州中院受審。
據指控,2011年1月中旬,郭惠方與同案人李順友(已判刑)在廣東省惠東縣密謀到廣州市盜竊汽車。隨後,郭惠方、李順友糾合王桂華、呂春雨等人,在2011年1月21日晚,從惠州竄至廣州,盜得黑色豐田漢蘭達吉普車、白色豐田霸道吉普車以及黑色豐田銳志小轎車。此後,該團伙成員屢次用類似手法作案。
在一年的時間內,該團伙成員共盜竊汽車40餘輛。
本案目前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