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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瓊山區人民醫院原院長吳邦發,多年來在醫院招聘護士、合作經營、藥品採購、購買醫療器械、基建工程建設等環節,大肆收受賄賂103萬元。近日,吳邦發及其妻子張潔清因受賄罪,被瓊山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5年。
人事權作交易兩年斂財6萬
作爲醫院“一把手”,吳邦發掌管着單位的人事權和財權,人事安排,成爲吳邦發斂財的手段之一。
2010年初,吳邦發在醫院急診室檢查工作時,護士長張某提出想讓其親戚楊某進入瓊山醫院當護士,吳邦發表示同意。不久,楊某便被安排在內四科當跟班護士。張某爲打點領導,準備了1萬元現金送給了吳邦發。
經調查,2009年至2010年,吳邦發多次“幫忙”,安排人員進入醫院擔任醫生、護士,並從中收受“好處費”共計6萬餘元。
向醫藥採購伸手妻子成受賄共犯
2007年,海南某藥業公司通過網上招投標中標後,開始給瓊山區人民醫院供藥。爲及時拿到藥款,從2007年底至2011年7月,公司負責人陳某交代其司機林某先後給吳邦發送了20萬元。
與此同時,吳邦髮妻子也成了藥企行賄的對象。從2008年至2011年間,逢年過節,某藥業公司負責向瓊山區人民醫院供藥的林某都會到吳邦發家中,送給其妻子張潔清現金紅包,先後八次共計19萬元。
2007年11月30日,海南某醫療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與瓊山區人民醫院簽訂合同,由該公司以租賃的方式向瓊山區人民醫院提供一套高檔數字化X線攝影系統,價格爲210萬元。爲感謝吳邦發的照顧,公司總經理胡某將事先準備好的10萬元送給吳邦發。
此外,吳邦發在任期間,還在基建工程建設過程中收受賄賂16萬元。
近日,吳邦發被瓊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吳妻張潔清被判有期徒刑5年。對二人退出的贓款10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把手思想防線不牢容易中“糖衣炮彈”
吳邦發從2002年6月至2011年7月,長期擔任瓊山區人民醫院院長,2012年4月退休兩個多月後,即被紀檢部門立案調查,“吳邦發案”教訓深刻,對“一把手”權力的監督制約值得思考。
負責本案的海口市瓊山區紀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儘管醫院人多攤子大,但從行政管理角度分析,關鍵點無非集中在人員調動、崗位調整、藥品及醫療設備採購、工程建設等方面。”
而吳邦發及其妻子共同受賄,幾乎覆蓋了各個層面。“院長是醫院一把手,在人事安排,尤其在醫藥、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具有決定權,因此,院長也成爲了醫療器械銷售商、醫藥代理商聚焦的對象,成爲‘糖衣炮彈’集中轟炸的目標。如果一把手思想防線不牢,伴隨着僥倖心理,就很容易走向腐敗。”該負責人表示。
這位負責人建議,要加強制度建設,通過堵塞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的漏洞預防職務犯罪,對藥品招標實行陽光交易、陽光采購等措施。
短評抵制誘惑慎用權力
吳邦發及其妻子雙雙被判刑的無情事實,又一次向手中握有權力的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我們必須牢記: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不慎用,必將傷及自身!
作爲一家醫院的院長,吳邦發手中的權力不可謂不大:人、財、物的使用皆在其手。可惜的是,吳邦發不是將這些權力用在更好地促進醫院發展、造福患者上,而是用來爲自己撈好處、撈錢。吳邦發沒能抵制住錢財的誘惑,濫用手中權力,損公而利己,益小而虧大。這樣使用權力,人民當然不答應!
權力在手,各種誘惑就會紛至沓來,考驗無時不在。各級幹部要有正確的權力觀,以堅定的信念抵制誘惑。要時刻牢記權爲民所用,將權力用在促進社會發展、提升民生福祉上,這纔是權力使用的正道。千萬不能像吳邦發那樣,將權力用在歪門邪道上。車走歪路就會傾覆,人走歪道必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吳邦發就是前車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