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記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司法解釋,專門規定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從寬情形。其中,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認定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
此外,司法解釋還明確,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在一審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從輕處罰。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造成嚴重後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最高法研究室負責人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司法解釋還專門規定,對於免除刑事處罰的,可以根據案件不同情況,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賠禮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