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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尉氏縣檢察院】
【定格】檢察聯絡員進駐拆遷現場,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監督拆遷執法等工作,使拆遷工作在“陽光”下運行,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河南省尉氏縣位於歷史名城開封市南40公里處的賈魯河畔,隨着中原經濟區建設、鄭汴新區建設和航空港區擴張,尉氏縣迎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該縣啓動實施的“十大城鎮化建設工程”爲尉氏經濟社會騰飛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日前,備受關注的該工程拆遷工作順利完工。拆遷項目一開始,尉氏縣檢察院就派出副檢察長王宏偉擔任檢察聯絡員進駐拆遷現場,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監督拆遷執法等工作,使拆遷工作在“陽光”下運行。拆遷項目進展非常順利,動遷住宅547戶,實現了零投訴、零上訪、零發案的目標。目前,該工程4萬平方米標準化廠房、要莊城中村改造等項目正在持續快速推進,沒有受到任何外界的干擾。要莊城中村改造項目負責人郎四海說:“檢察聯絡員用法律服務爲我們工程建設創造了良好環境。”
尉氏縣檢察院把關係百姓切身利益、羣衆呼聲最高的“十大城鎮化建設工程”作爲重點法律服務對象,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相關工作意見,每個重點工程安排一名黨組成員爲聯絡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重點工程周邊環境治理,依法排除干擾,爲招商項目和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如果沒有檢察院的及時介入,我們翹首企盼的新居不知道何時才能搬進去。”說起尉氏縣保障房建設,縣城居民賈佔國感慨不已。隨着城鎮化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農村大量的土地被徵用,個別基層幹部利用職務之便,將本應屬於失地農民的補償款貪污挪用,引發的阻撓施工、上訪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城鎮化重點工程建設。2012年8月,保障性住房在開工建設時,當地村民多次以沒有收到土地賠償款爲由,拉磚圈地阻撓施工,並先後集體到省市上訪。在該項工程中擔任檢察聯絡員的該院反貪局長陳國清了解情況後,及時啓動重點工程建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組織力量展開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韓現民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負責管理土地補償費的職務之便,擅自指使犯罪嫌疑人韓可義從村保管土地補償費的賬戶中,分3筆取出1325.6萬元用於韓現民本人控股的河南雙鼎建設有限公司、河南裕康苑農業有限公司註冊驗資使用,進行贏利活動;犯罪嫌疑人韓可義31次挪用土地補償費共計7500萬元購買中國建設銀行某理財產品,挪用土地補償費100萬元購買中國銀行某理財產品。日前,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韓現民有期徒刑六年,判處韓可義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件辦結後,該院檢察聯絡員認真分析了該類犯罪的發案特點、規律、原因,提出了“規範土地補償款管理”的專題檢察建議,引起了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該縣紀委於2013年1月在全縣掀起了農村徵地補償款資金管理使用專項治理活動。此外,該院檢察聯絡員還密切關注重大項目周邊的社會治安形勢,主動加強與公安局、法院的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強買強賣、強裝強卸、盜竊、哄搶物資、強迫交易等危害項目建設的各種刑事犯罪活動,爲重點工程的順利推進掃清障礙。
2013年1月15日,尉氏縣委書記範付中等領導在視察產業集聚區提升建設項目時,感慨地說:“工程建設有檢察聯絡員的介入,縣委更放心了!”
(本報記者高傳偉通訊員宋永安張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