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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樂大
如何將執法辦案過程中的信訪風險降到最低?如何更加有力、有效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我院嘗試著將風險管理理論應用到公訴業務中,逐步建立起以案件類型精確化、信息通報多元化、預警等級差異化、處置措施層次化、責任機制制度化為核心的『五化』工作機制。
案件類型精確化,科學界定風險評估預警范疇。把評估預警的重點劃分為類案評估重點和個案評估重點。類案評估重點包括:重大復雜案件、群體性事件所涉案件、涉眾型犯罪、有被害人而沒有達成諒解協議的案件、輿論關注的熱點敏感案件等。個案評估重點包括:擬建議偵查機關作撤案處理的案件、擬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擬決定撤回起訴的案件、擬決定對扣押、凍結款物進行處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等。
信息通報多元化,多渠道掌握案件風險來源。在全面審查書面卷宗的同時,認真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解、其近親屬的意見、涉案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並與區公安分局、本院自偵部門建立通報制度,對於可能存在的風險情況調查、評估,並向公訴部門內勤通報。
預警等級差異化,准確把握案件風險級別。將風險來源歸納為21項量化因素,將其中每項細化為三項評價指標,制定了《公訴案件信訪風險綜合評估量化表》,根據表格計算出案件中風險因素的總量,劃分出一般、重大和特別重大三個風險等級,並根據情況變化,相應地調整案件的風險等級。
處置措施層次化,保證穩控的力度和效率。根據承辦人制作的《公訴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報告》,對於一般風險等級的案件,由承辦人負責案件的穩控工作;對重大風險等級案件,公訴部門負責人負責拿出風險分析論證意見和化解方案;對特別重大風險等級的案件,由分管副檢察長承擔領導和協調責任,並由公訴部門和控申部門共同制定處置上訪預案。
責任機制制度化,確保工作機制的效果。實行首辦責任制、首訪報告制、領導包案制、責任追究制,案件主要承辦人為第一責任人,對於當事人來信、來訪,辦案人必須謹慎對待,認真記錄,及時匯報;公訴部門負責人承擔『五包』責任,即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困難、包化解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理。在分清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的基礎上,將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納入案件質量考評體系和個人年終目標考核范疇。
依托『五化』工作機制,2012年我院共妥善處理並消除重大涉訪隱患案件10件。如大連利健甲殼素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涉案數額2.9億元,涉及群眾1526人,被害群眾多次到市政府上訪。我院受案後,制作了《信訪風險綜合評估量化表》和《公訴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報告》,成立了辦案組,公訴、控申一體化聯動,積極與偵查機關溝通,主動了解群眾訴求,每10天將案件辦理情況向被害群眾代表通報,保證了群眾的知情權,消除了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