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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毛先生:十年前,妻子說要照顧女兒生養孩子去了美國。從此,我們老夫妻倆天各一方。請問律師:妻子不願意回國,我怎麼跟她離婚呢?律師答問:你可以委託律師到你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級法院起訴離婚。在確實無法聯繫你妻子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公告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公告期滿對方不應訴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菅峯律師(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主任,註冊稅務師,讀者俱樂部特邀律師。諮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熱線,手機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號1403室)執業證號:13101200110790458【旭燦雙百行動】對全市100位獲政府支持的大學生創業者繼續簽約免費常年法律顧問,對全市100位小微企業優惠簽約常年法律顧問與稅務顧問(簽約熱線18930528481)。上述活動詳情可登錄www.lawyer-sh.com.cn“東方法律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