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將起到維護消費者權益,淨化汽車流通環節的消費環境作用。不過,有分析指出,《汽車三包》部分條例尚需細化,才能真正意義上維護消費者權益,釐清消費者、銷售者以及生產者的責任。例如,如何規範與設定第三方檢測機構?高達數萬元的仲裁費用由誰負責?車輛如果不在4S店保養如何保修?
補丁一:
規範檢測機構
《汽車三包》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爲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然而,《汽車三包》並沒有明確說明,一旦出現糾紛時如何處理?並且,對於技術要求十分高的汽車,哪些機構能成爲第三方獨立的檢測機構,條例中也沒有明確說明。目前,各個車企均有各自的鑑定機構,而市面上的第三方鑑定機構多多少少與車企有着經濟利益。如何保證消費者的利益呢?而消協以及工商部門,均無故障認定能力。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副祕書長崔東樹表示,《汽車三包》的出臺還需配套的細則跟進才能順利執行,條例中應該解決如何培育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問題,避免正式實施之後出現問題責任不清,消費者與車企之間的扯皮現象。
補丁二:
車輛如何包修也需明確
《汽車三包》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爲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爲準。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然而,現在絕大部分車企對車輛保修有着苛刻的條件,就是在保修期內必須在4S店內做保養及維修。在《汽車三包》的新規下,如果車輛爲在4S店內做過保養及維修,由哪些修理S者來進行維修?是在該品牌任何一家4S店維修均可以?還是隻能在買車的4S店內維修?這些均需要進一步明確。
“從經銷商角度來看,肯定不想幫一個沒有在該店消費過的顧客包修車輛。如何分擔這其中的費用,包括人力成本等,這些都需要明確下來。”一名經銷商的工作人員表示,並且,一旦出現糾紛,高昂的鑑定費用如何處理?是消費者負責,車企負責,還是經銷商負責。
補丁三:
退換車需要配套措施
《汽車三包》對車輛的賠償作出明確的規定,如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爲:[(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
然而,除了明確相關賠償費用,需要更多更細緻的配套措施。在北京以及廣州兩大市場,已經實現了限購政策,在中籤指標只能使用一次的原則下,消費者一旦成功實現了換車,上牌指標如何處理?舊車指標能否再次使用於新車上?舊車上牌費用以及保險的費用如何計算?
這些均需要相關配套細則進行詳細的說明,否則在實施過程中,將會出現消費者與車企、經銷商兩者之間的相互扯皮。
“在廣州市場,如果不對上牌指標作出明確說明,這將會導致很大問題。”廣州一家別克品牌的銷售經理表示,相對來說,在限購的情況下,上牌指標相對於其他一些費用更難協商。
南方日報記者郭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