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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國家郵政局副局長趙曉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了近期修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原因。他表示,快遞業近年來的迅猛發展需要法律制度要跟上,要加以規範和調整,保證健康發展。另外,代收貨款風險、野蠻分揀等問題也需要法律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干預。
趙曉光表示,一部規章法律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進行修訂,這確實不是很多。快遞業務發展迅猛,這種修訂是非常必要的。截至2012年底,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57億件,如果按照全國13.7億算的話,平均每個人在一年當中使用了4次快遞服務,規模非常巨大,前年才36億件,短短一年就增長了55%;業務收入累計完成1060億元,同比增長40%。服務能力穩步提高,基礎設施日漸完善。
他說,“很多快遞企業在大城市裏,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武漢和成都等地相繼建成規模較大的快件分揀中心。快遞業發展很快,對內需拉動作用非常大。應該說它已經通達國內縣級以上城市和港澳臺地區,世界很多國家都被快遞網絡聯繫起來了。國內重點快遞企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網點的覆蓋率,不是一個骨幹企業,重點骨幹企業,覆蓋率可以達到95%以上,在省轄市網點的覆蓋率達到88.9%以上,部分快遞企業的服務已深入農村鄉鎮。這樣一個發展速度、這樣一個發展規模就需要法律制度要跟上,要加以規範和調整,保證健康發展。”
另外,趙曉光表示,隨着快遞業的發展,政府監管能力不斷增強。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去年年底我們已經在全國332個地市建立了監管機構,還設了25個派出機構。監管機構建立以後,我們要行使職權,必須做到職權法定。
“隨着行業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發展速度快,大家都知道了,比如代收貨款這裏有風險的問題,野蠻分揀等等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說明發展中要規範,在規範中發展,對這些行爲需要法律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干預。”趙曉光說。
趙曉光表示,“我們想通過修改這部規章,讓人民羣衆放心的使用快遞,讓快遞更好的爲老百姓服務,爲社會發展服務,規範行爲,促進行業健康發展。”